'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多久?期限要怎樣延長?'

法律 江蘇 張琳 刑法 法妞問答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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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就是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

網友諮詢:

別人給我打了欠條,並且有擔保人,借款期限是12年7月4號到13年1月4號 六個月,但是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但是我看有關資料,默認的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6個月,那個豈不是說這個欠條到期擔保人擔保期限也到期了?我這錢主要是靠這個擔保人才能拿到手,這個期限要怎樣延長呢?到底這個六個月時7月4號算起還是1月4號算起。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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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就是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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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多久?期限要怎樣延長?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張琳律師解答:

不用擔心。借款就是一天的事,叫做借款日期。你這個借款期限就是咱們平時所說的還款期限。{{{即使按照你的術語,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你可以要求隨時還款,但是要給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過後就是還款期日,從還款日起計算你的6個月的保證期限}}}你這個13年1月4日就是還款期限的最後一日,你們用的術語不標準而以。保證期間是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1月4日)起算的,所以連帶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是從1月4日起,6個月期間,到13年7月4日是最後一天。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的中斷,需要你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放棄提起。所以你只要在這6個月時間了和保證人說:“今天還我錢吧。”那麼你的保證期間就轉為保證合同的2年訴訟時效,所以你就又有2年時間讓保證人還債。給他點寬限期還不還,你就可以起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琳律師解析:

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限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根據《擔保法》第26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擔保法》第26條的規定即指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具體說就是,債權人在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超過此期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法律將不予保護。

張琳,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以夯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成功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亦擔任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成功為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在刑事案件方面,通過對案件細節獨到把握,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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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就是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

網友諮詢:

別人給我打了欠條,並且有擔保人,借款期限是12年7月4號到13年1月4號 六個月,但是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但是我看有關資料,默認的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6個月,那個豈不是說這個欠條到期擔保人擔保期限也到期了?我這錢主要是靠這個擔保人才能拿到手,這個期限要怎樣延長呢?到底這個六個月時7月4號算起還是1月4號算起。我該怎麼辦!

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多久?期限要怎樣延長?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張琳律師解答:

不用擔心。借款就是一天的事,叫做借款日期。你這個借款期限就是咱們平時所說的還款期限。{{{即使按照你的術語,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你可以要求隨時還款,但是要給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過後就是還款期日,從還款日起計算你的6個月的保證期限}}}你這個13年1月4日就是還款期限的最後一日,你們用的術語不標準而以。保證期間是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1月4日)起算的,所以連帶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是從1月4日起,6個月期間,到13年7月4日是最後一天。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的中斷,需要你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放棄提起。所以你只要在這6個月時間了和保證人說:“今天還我錢吧。”那麼你的保證期間就轉為保證合同的2年訴訟時效,所以你就又有2年時間讓保證人還債。給他點寬限期還不還,你就可以起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琳律師解析:

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限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根據《擔保法》第26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擔保法》第26條的規定即指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具體說就是,債權人在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超過此期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法律將不予保護。

張琳,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以夯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成功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亦擔任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成功為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在刑事案件方面,通過對案件細節獨到把握,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連帶擔保責任期限是多久?期限要怎樣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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