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檢方探索建立統一司法標準規範司法行為

法律 刑法 時政 人民網科普 2017-06-13

6月9日上午,浙江省金華市兩級檢察院檢察長、分管刑檢工作的副檢察長以及刑檢部門的負責人在經過一天半的集中研討後,就全市檢察機關“踐行綠色司法,統一司法標準,積極構建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下的檢察辦案標準體系”達成共識,並率先在浙江省內製定通過了有關加強審查逮捕工作、逮捕強制措施適應指引、規範相對不起訴等三個工作指引。

在隨後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該院副檢察長郭土華介紹說,近年來,金華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上級關於檢察業務法治化、精細化的要求,逐步規範運行刑事檢察權,工作機制逐步健全,工作領域漸次展開,工作合力多元強化,初步形成了一系列立足司法實踐,符合檢察規律的司法辦案標準。

"統一司法標準,既為檢察幹警公正辦案指明瞭‘路線圖’,也是傳承司法經驗的‘教科書’,更拿出了一把評價檢察工作的‘公平尺’,"郭土華介紹,統一司法標準有效迴應了社會對司法公正的可視化訴求,契合了綠色司法所蘊涵的司法公開、司法公正的本質要求,也是出臺三個工作指引的總體考慮。

郭土華說,三個工作指引從外向方面說,強調司法辦案嚴格把關、寬嚴相濟,特別是針對常見多發類案明確了不捕不訴的標準體系和管理程序,有利於更好地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內向方面,強調了檢察幹警要規範自身司法行為,套上司法責任的"緊箍咒"。

另據瞭解,近年來,金華兩級檢察機關刑檢部門辦案量一直位居浙江省前列,與此同時,全市檢察機關以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界限、證據規範適用等問題為目標,圍繞重大敏感案件處置、類案適用標準、偵捕訴協作等關鍵環節,積極探索、協力配合,推動形成各方共識和搭建有效平臺,制發、彙編《公訴工作規範指引》等執法規範性文件3000餘條,初步形成了一套實用性、操作性較強的制度體系,包括此次出臺的三個工作指引,對檢察機關不捕、不訴的實體處理、程序操作都做了一系列規定。

“在司法責任制改革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背景下,員額檢察官責權同步加大,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同案不同質,建立統一的司法標準勢在必行。”金華市檢察院檢察長毛建嶽如是說。(範躍紅、劉傳璽)

(責編:張帆、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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