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說法|家人被抓了,家屬應該怎麼做?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善言法務 2018-12-07

公安機關敲門,帶走了親屬,這一幕常常發生在電視情節當中,但也常常發生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在面對這一幕時,都會很不知所措,根本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今天法小妹就帶大家來學習普通刑事犯罪中你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常識。

善言說法|家人被抓了,家屬應該怎麼做?

1、立案偵查階段

首先,你需要知道,親朋好友羈押並不代表他確實犯了罪,只是涉嫌犯罪,因為人民法院並沒有判決,這屬於立案偵查階段,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家屬在刑事拘留決定後的24小時內,會收到《拘留通知書》以告知家屬其被拘留的原因和羈押地點等,一般拘留三日後(特殊情況下會延長),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的規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如果聽說家屬被抓,又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可以直接向辦案機關了解相關情況。

如果家屬收到《刑拘通知書》,說明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了一些證據,您的家人可能已涉嫌犯罪;收到《刑拘通知書後》可以根據上面的地址送一些衣物和日用品,在看守所裡面給TA存點錢;然後與委託的律師見面;你需要知道的是在此期間你是見不到家人的,只能委託律師與其見面瞭解相關情況。

如果是立案後被羈押,又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讓律師辦理取保候審,避免家人遭受牢獄之苦。

刑拘通知書會向您透露以下信息:(1)您的家人涉嫌的罪名;(2)辦案機關和辦案人員是誰;(3)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10日內,最長37天,檢察機關自偵案件10日內,最長14天,您的家人就會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或釋放。

善言說法|家人被抓了,家屬應該怎麼做?

2、審查起訴階段

公安機關會將案件呈請檢察機關逮捕,此時案件將會移交至檢察機關審查逮捕。

檢察機關在收到公安機關的呈請逮捕書7日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在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後的24小時內,家屬會收到一份《逮捕通知書》,案件將會重新移交回公安機關進行偵查。

公安機關一般會在2個月內偵查終結。(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

公安偵查終結後,案件將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一般會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15日,若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時,案件將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案件審查完畢後,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3、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判階段可以適用普通程序、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對被告人的案件進行審判,各程序的期限各不一樣。

善言說法|家人被抓了,家屬應該怎麼做?

普通程序:適用普通程序審判的案件一般應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審判的案件應在受理案件後二十日內宣判,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至一個半月。

速裁程序:適用速裁程序審判的案件應在受理案件後十日內宣判,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15日。

如果不服判決,亦可以在收到判決書10日內上訴,案件就會進入二審程序。

另,家人被警方帶走了不要驚慌,要積極瞭解情況,第一時間解決!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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