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劫匪兩年前在東莞捅死一見義勇為大學生,剛被執行死刑!

法律 社會 南方都市報 2018-11-27

見義勇為作為優良的傳統美德一直被傳承。不過並不是每個見義勇為的好人都得到回報,要是被喪心病狂的人惦記住了,分分鐘引來殺身之禍。兩年前,一名女子在公交站臺被兩名扒手盯上,路過的汪某見狀便提醒了這名女子,誰知這兩名扒手因盜竊不成,心生恨意將汪某殺害。兩年後,法律為汪某伸張正義。11月23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的罪犯黃某初、韋某坡等人執行死刑。

2016年8月9日晚上10點多,一名女青年揹著揹包獨自走在南城鴻福路,當其走在公交站臺時被兩名扒手盯上。其中一名扒手負責望風,另外一名則從後面拉開女青年的揹包拉鍊意欲竊取財物。

這時,路過的汪某見到了行竊的經過,於是連忙上前制止。見義勇為原本就是良好的品質,好人就應該得到讚賞,可是,汪某的這一舉動卻給自己引來了殺身之禍。

兩名扒手被呵責離開之後,威脅要毆打汪某,汪某和同事便趕緊離開了。但是,這兩名扒手依舊揪著不放,在附近的便利店買了一把水果刀,追上正在等綠燈的汪某,持刀上前捅刺汪某腹部一道,致汪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

持刀殺人的黃某初事後事後便畏罪潛逃,但是在潛逃期間還幹盡壞事。2016年8月20日黃某初在廣西南寧盜竊手機。最後,還是逃不過法網,黃某初最終被捕捉。

東莞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黃某初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還構成盜竊罪,均應依法懲處,並應依法數罪併罰。黃某初夥同他人實施盜竊時,因被害人汪某阻止,心生怨恨,當場購買尖刀對汪某實施報復,持尖刀朝被害人腹部捅刺,致其死亡,其故意傷害犯罪的動機卑劣,罪行極其嚴重。黃昌初曾因搶劫罪、盜竊罪三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黃某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黃昌初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000元。

韋某坡的妻子譚某在一謝崗鎮銀湖工業區一所工廠上班,韋某坡曾懷疑自己的妻子譚某有外遇,一直耿耿於懷。

2014年8月8日下午一點多,韋某坡給妻子打電話,但兩人因為瑣事發生了爭執,爭吵過程中,韋某坡說要殺死妻子譚某。過了一個小時左右,韋某坡拿著刀來到了譚某上班的工業區,翻牆進入譚某工作的印刷廠車間內。

這時,幾名女工人見到凶神惡煞的韋某坡被嚇到驚叫,韋某坡卻拿起到往這些人砍。最終一名女工人的頸部被砍,搶救無效死亡。兩外3名女工人分別被砍致輕傷和微商。

事發後,公安民警迅速到場將韋某坡抓獲。

法院:故意殺人,判處死刑

東莞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坡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韋某坡的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韋某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採寫:南都記者 劉輝龍 黃馨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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