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因瑣事報復將兩月大侄孫當其母親面摔地致死!被執行死刑'

廣西 平南 不完美媽媽 法律 貴港 南方都市報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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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11時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平南縣人民法院發佈通報稱,被告人彭佳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今天押赴刑場執行死刑。2017年3月23日8時許,因在日常生活中與被害人彭某歡的奶奶王某賢發生矛盾,出於報復心理,彭佳盛將2月大侄孫彭某歡摔至水泥地面上,彭某歡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於同日14時50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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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11時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平南縣人民法院發佈通報稱,被告人彭佳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今天押赴刑場執行死刑。2017年3月23日8時許,因在日常生活中與被害人彭某歡的奶奶王某賢發生矛盾,出於報復心理,彭佳盛將2月大侄孫彭某歡摔至水泥地面上,彭某歡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於同日14時50分死亡。

廣西男子因瑣事報復將兩月大侄孫當其母親面摔地致死!被執行死刑

通報稱,8月6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的死刑命令,被告人彭佳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今天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據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彭佳盛與被害人彭某歡(男,歿年2個月)均是平南縣鎮隆鎮周塘村雙樂一屯村民,二人是親叔公與侄孫關係。彭佳盛在日常生活中因瑣事與被害人彭某歡的奶奶王某賢發生矛盾,遂產生要報復王某賢家小孩之歹念。2017年3月23日8時許,彭佳盛在彭某歡家門前見到李某敏(彭某歡的母親)抱著彭某歡,遂決定將彭某歡摔到地上實施報復,便以抱彭某歡為由騙得李某敏把彭某歡交至其手中後,隨即轉身用力將彭某歡摔在距其約一米外的水泥地面上,致彭某歡頭部撞擊地面而受傷。彭某歡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於同日14時50分死亡。經鑑定,彭某歡系被鈍器作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南都記者獲悉,貴港中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彭佳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彭佳盛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彭佳盛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但其採取殘害無辜嬰兒的方式報復他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大,後果極其嚴重,論罪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依法應予嚴懲。

根據被告人彭佳盛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遂依法判決被告人彭佳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採寫:南都實習記者 陳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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