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法院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強制拘留把案結

法律 法制 社會 法制報濮陽 2017-04-13

平安河南網濮陽訊(記者張峰利 通訊員付曉平) 2016年3月申請人郭某來清豐縣法院立案,要求強制執行次子的撫養權。

經瞭解, 2016年1月15日申請人郭某與被申請人李某經清豐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離婚,雙方自願達成協議,次子由申請人郭某撫養,長女和長子由被申請人李某撫養。調解書送達後被申請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將三個孩子轉移,不讓申請人探視,次子也未交由申請人郭某撫養。

承辦法官看完卷宗後,考慮到案情即影響到兩個家庭,也關係到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便找到被申請人李某進行勸說,李某同意將次子交於申請人撫養,但要求一週後申請人自己去學校領孩子,無奈被申請人在一週內給孩子辦理了轉學,之後被申請人也外出打工,案件無法繼續執行。經執行法官多次打聽,得知被申請人的行蹤,於2016年5月對被申請人採取強制拘留措施,依法維護了申請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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