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我市提起公訴的兩件黑惡勢力壟斷砂石料市場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法律 經濟 黑社會 社會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 2018-12-12
「掃黑除惡」我市提起公訴的兩件黑惡勢力壟斷砂石料市場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12月9日上午,五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蘭某某等十三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烏拉特後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於某某等十二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同時公開宣判。這兩件案件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市首例集中宣判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五原縣人民法院判決,2013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張某某、蘭某某僱傭被告人王某等人有組織的在烏拉特中旗前山一帶、烏加河鎮、德嶺山鎮、五原縣和勝鄉、五原縣什巴鄉等地巡山、巡查,通過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暴力、威脅手段,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或威懾,控制、壟斷經營砂石料市場,非法聚斂錢財、欺壓百姓,嚴重破壞當地正常經濟、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惡劣社會影響。判決被告人蘭某某、張某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判決,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以丁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多次在烏拉特後旗境內對本地砂石料運輸車輛隨意堵截,強拿硬要,嚴重破壞了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對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判決被告人丁某某等十二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市院公訴科供稿

「掃黑除惡」我市提起公訴的兩件黑惡勢力壟斷砂石料市場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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