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從今將增加網絡查控等規定動作、信用懲戒進一步規範

法律 法制 時政 北京律師錢媛 2017-05-0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將於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解讀:人民法院三個執行新規今天施行,今後執行案件將增加兩個規定動作:一是,法院有義務網絡執行查控系統來查財產;二是,被執行人有義務向法院報告財產。

兩個自選動作:一是,可以對被執行人財產狀況進行審計,看看他是否有隱匿財產、轉移財產,看看他的股東出資是不是到位,是不是抽逃出資。二是,可以申請以發懸賞公告,發動群眾尋找被隱匿財產線索。

600萬失信被執行人,由”無期 徒刑”改為一般兩年;錯誤納入可申請糾正、複議;失信被執行人被納入名單的要出決定需由院長來簽發。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