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尚義檢察院介入調查一起未成年搶劫案……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張家口資訊網 2017-06-09

“我當時就是想尋求一種刺激”,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王某不停地掰弄著自己的手指頭,悔恨的淚水順著他的臉頰流了下來。透過鐵柵欄看著這個一臉陽光的男孩,辦案人員怎麼也想不到這個16歲的少年會搶奪自己的老師。

張家口尚義檢察院介入調查一起未成年搶劫案……

王某系某職教中心學生,2017年3月4日中午,王某因父母矛盾糾紛(其父母已離異)心情鬱悶在飯店自飲一斤半白酒,之後到某網吧上網,傍晚時分與其朋友到某飯店吃飯,吃完飯後王某走出飯店,經風一吹,酒意頓時襲來,想尋求一種刺激感,見薛某拎著手提包路過,遂生搶意。王某尾隨薛某至某小區時,其追上薛某並用雙手抓住薛某的手提包進行拉拽,薛某在被拉拽倒地後鬆手,王某搶奪成功後逃竄。

在逃至某小區時,王某對包進行翻動,將包內物品拿走,將手提包予以丟棄。王某翻包時看到薛某的身份證,方知搶奪的是自己的英語老師,王某既驚又怕,抱著僥倖心理,沒有聲張此事。

張家口尚義檢察院介入調查一起未成年搶劫案……

2017年3月7日,王某在某職業中學被抓獲歸案。經審查認定,王某所搶奪物品包括500元現金及金銀首飾若干,經價值鑑定,王某所搶奪的首飾價值13854元。

張家口尚義檢察院介入調查一起未成年搶劫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之規定,王某已滿16週歲,屬於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在批捕後,尚義縣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及時介入調查,依法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

經向王某所在學校、老師、同學瞭解,王某在校期間無重大違紀情況,且其與老師、同學關係較為融洽,被害人薛某對自己的學生出具了諒解書。基於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關懷和保護,尚義縣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該案件正在進一步的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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