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女子失信受限 行程兩千裡來井陘還債

法律 法制 社會 視窗在線 視窗在線 2017-09-15

內蒙古女子失信受限 行程兩千裡來井陘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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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勇 胡方毅)9月14日,從井陘縣法院執行局獲悉,近日,該局執結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這起案件是被執行人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翁牛旗女子付某迫於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壓力,乘坐普通列車十多個小時行程千餘公里,主動前來該法院還清某集團公司欠款的。

2013年9月20日,申請執行人某集團公司與被執行人付某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付某租賃某集團公司塔式起重機一臺,總租金23.8萬餘元,合同期限24個月,自2011年9月20日至2013年9月19日止,每月交租金9919元。但付某並沒有如期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尚欠租金37408元。某集團公司多次催要,對方拒不給付,為此訴至法院。

2015年11月30日,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付某在判決生效五日內給付某集團公司租金37408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736元。但付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2016年5月份,某集團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後,立即向付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風險告知書,並給其打電話責令其履行判決義務,但該仍不還欠,法院即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行聯合懲戒,並凍結了她7個銀行帳號。她開始對此還是置若罔聞,不當回事。後來,她去銀行取款,發現帳號均被凍結不能使用,出門坐飛機、乘高鐵都買不上票,想辦企業發展經營,銀行不給貸款,加之人們將欠款不還的人稱為“老賴”,感到很丟人,這才感到了欠款不還,處處受限的嚴重性。因此,近日,她便帶著現金主動從內蒙古赤峰乘坐了十多個小時的普通列車,加上倒坐汽車輾轉行程一千餘公里,來到井陘縣法院執行局找到法官要求償還某集團公司欠款和法院的案件受理費。9月7日,法院將此案辦結後,給她撤銷了失信人名單,解開了凍結的銀行帳號。

法官提醒:法院將欠款不還的“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行聯合懲戒,其巨大威力越來越顯示出來,這是懲治失信人,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構建誠信社會的一項重大舉措。無論企業還是個人所欠他人的債務都應主動及時償還,不要有僥倖心理,不要躲避債務,不要等債權人訴至法院被強制執行。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受到聯合懲戒,必將遭受重大的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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