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生閆嘯天“掏鳥案”5年後 被告人父親:法官看我像瘟神

河南大學生閆嘯天“掏鳥案”5年後 被告人父親:法官看我像瘟神

河南大學生閆嘯天掏鳥案申訴再被駁回:

7月8日下午6時許,法官把(2017)豫刑申182號駁回申訴通知書交給了閆嘯天父親閆愛民。通知書稱,“經我院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量刑適當。駁回申訴。”

5年前,閆嘯天與朋友王亞軍爬樹掏鳥,並出售被刑事拘留,因為他們掏的鳥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閆嘯天因此獲刑10年6個月。

這不是閆愛民想要的結果。自2015年一審判決以來,他數次提出申訴,甚至以向辦案人員行賄的方式來獲得案件重審。

其中,他主要的質疑是:“案發地點”、“燕隼數量”、“閆嘯天是否知道自己捕獵、販賣的是二級保護動物”、“警方是否存在釣魚執法”。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針對案發地點的質疑,輝縣市法院法官王順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核心事實始終確鑿,且地點等情況不影響該案的定性和量刑”。

關於燕隼數量,輝縣森林公安局承辦此案的科長丁廣宇表示,“這屬於量刑的核心問題,已反覆核實,非常確鑿。且每一隻都有具體的流向,正在通過技術手段追查。”

關於警方“釣魚執法”的質疑,丁廣宇說,“閆嘯天售賣是分批進行的,公開叫賣兜售,留有手機號碼,在公安部門和他聯繫之前已經存在售賣事實。撥打他電話屬於很普通的偵破方式。”

關於是否明知是二級保護動物,負責辦理此案的檢察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被告人閆某是一個名為“河南鷹獵興趣交友群”的成員。曾在網絡發佈“出幾隻小鷹隼,要的聯繫”,“賣光了”,“小鷹售完,大鷹已到,要的速聯繫”等言論。即便有網友質疑“這不是國家保護動物嗎?”閆嘯天迴應,“這麼多人評論,有的說我下地獄,有的說我會有報應,你們知道什麼叫膽量……”

“捕獵、收購、倒賣‘一條龍’,閆某犯罪行為實施了不止一次,上述種種行為足以證明其主觀明知。”至此,“掏鳥案”除收穫大量輿論聲音外,案件本身絲毫沒受影響。

9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對話掏鳥者的父親閆愛民,目前他並不打算息訴,計劃向最高法申訴。他還說,兒子在裡面勞動、學習,看了很多書籍,喜歡畫畫,還喜歡彈吉他。“慢慢適應監獄生活,還安慰我說,就當他外出了一趟。”

【1】有鳥窩的楊樹已被砍

瀟湘晨報:為何你不斷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

閆愛民(閆嘯天父親):公安就沒有到過案發現場,第一現場他們都不知道在哪,這是最大的質疑,你為什麼不去現場調查,你沒有現場調查的第一證據怎麼都說不過去對吧。

瀟湘晨報:警方說是通過兩個孩子的口供來證明的?

閆愛民:是啊,但是法律規定不能只依靠口供啊,他們公安辦案不能冤枉人啊。你不能說孩子兩個人,王亞軍說得多閆嘯天說的少你就讓閆嘯天和王亞軍說的一樣,不然就不放人。

瀟湘晨報:為什麼不一樣?

閆愛民:他說,“我說5.6只,王亞軍不知道怎麼說的說掏了12只,公安說我不老實你如果不承認12只,就把王亞軍放了,把你留下”,就說掏個鳥又不是多大的事,你承認就是了,然後閆嘯天就跟著王亞軍說12只就12只吧。就是一連串的就定下了這個口供。

瀟湘晨報:你怎麼肯定是王亞軍說多了?

閆愛民:當時他們有幾個同學,有五六個人在現場看著,閆嘯天的同學當時還拿手機拍了照片。況且就是在農家院門口的楊樹上,當時農家院的主人都在現場,他們都知道樹上只有一個鳥窩,無論是從自然生存規律還是鳥的習性來說,根本不可能掏到12只。

瀟湘晨報:那棵樹還在嗎?

閆愛民:已經被砍掉了。也許是那棵樹那裡是一個墳地,那棵樹的歸屬權應該是墳主人的吧,砍掉也許出於經濟目的賣掉了。

【2】懷疑公安釣魚執法

瀟湘晨報:法院說他倆前後一共掏了16只鳥?

閆愛民:第一次12只,說賣給方世博7只,賣給洛陽2只,還有當地1只,死了一隻,飛了一隻,但這些鳥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也沒有找回來。這個鳥都沒有鑑定,怎麼就能認為是國家保護動物呢?另外,公安釣魚執法,抓的4只。

瀟湘晨報:公安還發現他之前在網上買過一隻鷹?

閆愛民:那個鷹有的,是有一個人不想也沒有時間養,他不是愛好嗎,就說你讓給我,我來養。但他不知道是國家保護動物,就是愛好想養個鳥,家長就覺得就養個鳥也挺好的,根本沒有考慮到還有法律這方面。

瀟湘晨報:他還把鷹放網上轉賣出去,對吧?

閆愛民:剛開始就晒照片,網友說很漂亮我想要,小孩子嘛,就想著能賣個錢,就賣了,結果公安收到這個信息後,就誘導他們去掏,抓他們現行。

瀟湘晨報:就是你說的釣魚執法?

閆愛民:對。被抓住以後,我兒子說打電話買鳥的和公安局的電話號碼是同一個,才知道這個是陷阱。他手機已經被公安局扣押了,應該可以從通話記錄裡查到。

瀟湘晨報:他不知道是那隻鷹是二級保護動物?

閆愛民:他抓到鳥以後搜索圖片,百度顯示阿莫爾隼是無危動物,但是媒體曝光以後,百度就把內容改了,我現在還有百度沒改之前的圖片。

瀟湘晨報:那你有沒有找過百度追究責任?

閆愛民:我無從下手,忙於生計,開始抱著會重審的心態,但是現在很糟,很氣憤。跟法官吵過,後來也道歉了,法官說非常理解。

【3】他們看我就像瘟神一樣

瀟湘晨報:為何法院認定方世博買了7只,你曾說他只買了4只?

閆愛民:我感覺法院也是採取非法手段讓方世博不得不承認,他們用手段恐嚇呀,利誘啊,這都是他們貫用的。

瀟湘晨報:這都是你的猜測?

閆愛民:是我猜測的。但是方世博的父親跟我說,法院告訴方世博,如果一直說4只,這個案子就判不了,判不了你就得一直在裡面住,你已經在看守所住了快兩年零七八個月的樣子,不承認7只的話就一直在裡面住。

瀟湘晨報:這個話是法院的誰對方世博說的?

閆愛民:這個是法官說的,你說讓人氣憤不氣憤,明明4只,非讓人承認7只。我有方世博的父親和我的通話錄音。他在通話裡說,當時沒法弄,法官說你不承認這個案子就一直在裡面住著,如果承認7只的話,他們就有立功表現。

瀟湘晨報:你覺得這個事很奇怪?

閆愛民:是啊,這個事情太奇怪了,他們看我就像瘟神一樣,他們就不想招惹我,現在法院非常避諱我打聽方世博判決啊,他們說我不是當事人無可奉告。

瀟湘晨報:後來方世博怎麼樣?

閆愛民:後來方世博舉報有盜竊案弄了個立功表現。但這個事情照樣按照7只判,不過刑期按照4只定。方世博的父親說,不管按照多少隻定判,只要能減刑就行,所以說方世博的父親現在就不管了,你讓我們這麼做我們就這麼做,只要不讓我兒子坐牢那麼長時間就可以了。

瀟湘晨報:你們還有聯繫嗎?

閆愛民:方世博已刑滿釋放了。我跟方世博他們的聯繫後來也斷了,經過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方世博,找到他家。他爺爺和母親現在在住院,他也藉故這個事情說我們不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4】我不是法盲

瀟湘晨報:你曾因這個事行賄?

閆愛民:行賄的目的就是為了案件能夠重審,但他們無動於衷。

瀟湘晨報:知不知道這個行為已經構成違法?

閆愛民:不知道,違法就該制裁制裁唄,但沒有任何迴應。

瀟湘晨報:為什麼要通過這種方式?

閆愛民:經過這麼多年,兒子犯案以後我就開始瞭解動物保護法,案情審理有關法律也看了些書。網上了解知識,有受賄行賄的現象可以再審,他們不承認我就自首唄。

瀟湘晨報:自首之後有什麼影響?

閆愛民:對辦案人員進行了處置處分,對我沒有任何處置迴應。

瀟湘晨報:網上有人說你是法盲,你怎麼看待?

閆愛民:我如果是法盲的話,我早就走了極端行為,因為我恨透了他們公安,但是為了孩子為了家庭為了社會責任,就不能走極端,還是相信法律會公正的。我現在非常渺茫,我是個農民,法律略知一二,他們要聯合起來對付一個農民的話,輕而易舉,他們更懂遊戲規則。

【5】感覺自己成了笑話

瀟湘晨報:現在,這個案子除了收穫大量輿論聲音以外,本身判決沒有絲毫影響。

閆愛民:我就覺得這個社會,太複雜了,法律太多,又不明白,感覺自己沒錯就成錯了。以前,我們誰沒掏過鳥玩,摸過魚玩。我現在,這個事情弄不過來的話,我好像就成了笑話,成了那些我送過禮的人眼中的大笑話。

瀟湘晨報:你兒子要你別告了。

閆愛民:我孩子說,我年齡都已經五十多歲了,他在監獄裡說,不要讓我把全部的生活都放在他身上,不想我和他母親因為他的事操心太多

瀟湘晨報:目前你的經濟狀況如何?

閆愛民:捉襟見肘,之前有門店,事後五年來,就靠打工。

瀟湘晨報:王亞軍呢,他的父親怎麼看?

閆愛民:王亞軍好像在裡面很憋屈,鬧情緒,又被關了禁閉,說什麼也沒有用。最近沒有見王亞軍的父親,他也是無能為力,家裡就一個人,他也沒有能力,對這些也不懂。好像對這個事也認了。但是他一直在說支持我。

瀟湘晨報:過程中你有感到絕望嗎?

閆愛民:沒有絕望,我會一直申訴下去,一想到這個事就非常氣憤,但這個事情無論到什麼時候都要走下去,要搞清楚事實,不能不明不白的判刑。

瀟湘晨報:有法官說“有你這樣的父親是孩子的悲哀”?

閆愛民: 悲哀可能說我溺愛孩子吧,但我教育孩子還是可以的,孩子很懂事,如果知道這是違法的他是不會去做的。

瀟湘晨報:你希望最終能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呢?

閆愛民:我申訴,他們在推四五年還有什麼意義,判了10年零6個月。減刑減一年半,還有四年。

瀟湘晨報:如果你兒子出獄了,這個事就此畫上休止符還是繼續上訴?

閆愛民:孩子出來以後迴歸社會還需要一段時間,他一直說讓我別管,說等他出來以後再說。

瀟湘晨報:他有告訴你出來之後有什麼打算嗎?

閆愛民:現在他在裡面勞動、學習,看了很多書籍,他喜歡畫畫,還喜歡彈吉他。慢慢適應監獄生活,還安慰我說,就當他外出了一趟。

瀟湘晨報記者肖潔 實習生鄭壹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