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經開區法院紮實推進行政審判工作

法律 法制 時政 安徽高院 2017-04-13

隨著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工作的逐步推進及法官員額制改革工作的全部鋪開,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行政審判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紮實推進行政審判工作。

一、院領導帶頭辦理行政案件。行政案件處理的是“民告官”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直接涉及到公民或組織的根本利益,案件矛盾比較集中,故辦理行政案件的法官往往需要耗費更大的精力,為提高行政案件辦案水平,將司法改革落到實處,該院由分管院長帶頭辦理行政案件,這一舉措不僅能夠有效緩解一線辦案壓力,而且通過案件審理充分發揮院領導辦案經驗豐富、庭審規範嚴謹的優勢,也為全院法官規範庭審活動、提升審判質效做出榜樣、樹立標杆。

二、全面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新行政訴訟法出臺後的一個亮點,但初期行政機關對該項工作熱情不高,落實並不積極;針對此類現象,該院與轄區內行政訴訟案件較多的行政機關開展座談,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識指導,增進了行政機關對行政審判工作的理解與支持,現該院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比例明顯提高,且公職律師亦參與案件審理,行政機關應訴水平進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行政案件的審理工作。

三、與人社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蕪湖經開區轄區內企業眾多,勞資糾紛常態化出現。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該院與轄區內人社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經人社部門調查取證,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單純欠薪案件,該院根據人社部門的申請,開闢綠色通道,就此類欠薪案件快速處理,作出強制執行裁定,及時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化解了社會矛盾,防止不穩定因素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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