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法院家事審判工作開展有實效

法律 政法 社會 廣西高院 2017-06-25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既是一句簡單的民間俗語,也是一道寓意深刻的司法命題。近年來,大新縣法院對家事審判機制改革進行積極探索,促使“家務事”的處理在司法程序上更趨於科學化和人性化,破解這一古老的司法難題。 今年以來,大新縣法院受理家事案件190件,結案155件,調解103件,調解率66.45%,撤訴23件,撤訴率16%,所審結的家事案件無一起涉訴信訪案件,切實擔當起化解家事矛盾、修復家庭創傷、引領良好家風、促進家庭和睦、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職責。大新縣法院助推家事審判改革提速增效的主要做法有:

一、強化健全“147”工作機制。

經過精心籌備,秉持一個審判理念,設置了以“和”為主題的溫馨法庭,讓當事人在訴訟中少幾分惶恐、侷促,多幾分暖意、放鬆,感受到家事審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關懷。創新四項工作,建立未成年人審判+家事審判工作格局、設立法律諮詢服務平臺、建立特邀陪審員制度、開闢婦女維權綠色訴訟通道。建立七項機制,心理疏導機制、司法關懷機制、反家暴聯動機制、冷靜期制度、財產申報制度、家庭損害評估制度、家事調查員制度。同時,在堅持“147”工作機制基礎上,提煉出“感情預修復、情緒先疏導、親情齊規勸、社會同介入、私密重保護、案後有回訪”的“家庭彌合六步曲”工作方法。

二、完善家事審判工作制度,優化審判流程

考慮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在辦理家事案件時,大新縣法院充分行使釋明權,在調查取證、舉證、法條理解、裁判預期結果等提前釋明。如在受理的李某訴李某某法定繼承糾紛案中,兩方當事人因死者的關係,矛盾非常尖銳。被告及其家屬認為原告作為女兒很少與死者來往,且原告與母親均不出席死者喪禮,沒有資格繼承死者的遺產。主辦法官充分行使釋明權,在調查取證、舉證、法條理解、裁判預期結果等提前釋明,取得了雙方當事人尤其是被告方的信任。在開庭過後,被告李某某及其家屬接受法院提出的調解方案,案件很快得以解決。

三、訴調無縫對接,提速家事審判

為了幫助當事人儘早從家事爭議中解脫出來,大新縣法院將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措施融合到家事審判的日常工作機制中,在立案前後和庭審前後分別評估家事糾紛和解的可能性,委託社會調解力量進行調解。一旦調解成功,家事審判法官立即製作司法確認書或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對調解不成但案情簡單的家事糾紛,則由速審團隊法官快速開庭審理,並適用簡化的文書格式提高裁判文書製作效率,實現快審快結,實現了司法確認、司法審判與社會調解力量的無縫對接,大大提升了化解家事糾紛的專業性、時效性。

四、建立多部門聯動人身安全保護機制。

聯合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婦聯、民政局等多家單位共同推進建立家事糾紛多元化解、反家暴聯動機制,建立反家暴特殊人身安全保護機制,根據受害人申請,向加害人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職能作用,合力調處家庭矛盾,進一步保護婚姻制度,維護和諧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為轄區的平安建設、科學發展及社會和諧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五、推行家事回訪制度

在家事案件審結後,對當事人進行回訪,對涉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當事人重點回訪雙方對其子女的撫養情況;對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案件當事人重點回訪其雙方感情和好的進展;對涉及心理疏導的當事人,重點回訪其心理狀況。通過回訪制度對案件審結效果進行及時跟進,為當事人及時提供建議,為家事案件取得良好社會效果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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