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法院敲響“安徽法院院庭長示範庭公開月”第一槌

法律 傳銷 法制 時政 安徽高院 2017-04-13

院庭長基本都是資深的優秀法官,具有嫻熟的審判經驗和紮實的理論水平,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進步深入,院庭長辦案將成為常態化。4月11日上午9點30分,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朱傳年在審判臺上敲響了第一槌,揭開了“安徽法院院庭長示範庭公開月”的帷幕。

2015年5月29日,合肥市蜀山區政府採購中心受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委託,對“蜀山區打擊傳銷安保服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原告安徽某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被告在投標中有違法違規行為向合肥市蜀山區政府採購中心提出質疑,經複議後維持又投訴至合肥市蜀山區財政局依舊維持,對此,原告對上述投訴處理結果及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向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整個庭審程序層次分明,條理清楚,朱傳年以嫻熟的審判技巧駕馭著整個庭審活動。旁聽席上,年輕法官小余說道:“院庭長這些‘精英法官’擁有深厚的法律修養和精湛的業務技能,通過學習觀摩可以讓我更快提高自己的駕馭庭審能力。”

長期以來,審判人員一旦走上庭長、院長等領導崗位,工作職責往往也就從具體審判轉為組織、指導、監督,基本很少再承辦具體案件。這樣一來,審判一線就會出現資源缺位,案多人少的矛盾亦會愈發凸顯。今年4月起,安徽法院率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開展“院庭長示範庭公開月”活動,將院庭長帶頭辦案作為強化審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進審判作風的一個重要環節,積極探索案件庭審方式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著力改變“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的審判模式,切實將院長、副院長以及庭長作為行使審判權的主體迴歸法官角色本身。

“院庭長不僅是法院的管理者,更是一名法官。院庭長辦案,一方面是法官職責使然,也是通過辦案,熟諳法律,諳熟一線辦案環節,同時瞭解幹警工作的需要。”朱傳年說:“院庭長辦案制度的常態化不僅有利於院庭長汲取一線辦案工作經驗,方便指導法官辦案,更有利於提升院庭長對法院的管理水平,提高法院案件的審判質量水平,從而一舉兩得。”

據瞭解,安徽省蜀山區法院自2015年10月實施院庭長辦案制度,規範院庭長辦案制度,明確院庭長根據其承擔的審判管理監督事務和行政事務工作量合理確定辦案數,確立院長、副院長辦理全院法官人均辦案數的10%和20%,庭長辦理本庭法官人均辦案數的50%以上。為確保辦案數量和質量,不斷優化行政事務處理,該院規定院庭長需合理安排會議時間,力求將行政事務處理效率提高近30%,參加會議次數減少40%,會議時間縮短20%,最大限度地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審理中。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