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執行幹警周口抓回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賴”

法律 農民 刑法 王靜 中國日報網 2017-06-23

6月20日,內鄉法院執行幹警將居住在周口扶溝縣拒不支付申請人範某、劉某等9位高至3萬低至一千餘元勞動報酬的王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當天下午,王某被帶回內鄉縣。

拖欠勞動報酬拒不支付

申請人範某、劉某9人於2016年受僱於被執行人王某,從事於王某位於周口扶溝縣、太康縣、馬場鎮等處的豬場工程建設及周口市扶溝縣崔橋鎮民房建築工作,工程結束後,被執行人王某和其妻子只給9位工人發放少部分工資及生活費。隨後9位工人多次催要工資,王某總是推脫敷衍,遲遲不予發放,給9位工人的生活造成嚴重困難,雙方就該問題產生訴爭。該案經內鄉法院審理,判決被告王某應該支付原告範某、劉某等人應得的勞動報酬。判決生效後,被告王某沒有按時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2017年2月9日,範某、劉某等向內鄉法院申請執行。內鄉法院執行局法官受理此案後,多次尋找被執行人王某,均未發現其下落。

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2017年6月18日下午,劉某打聽到王某回到周口市扶溝縣,馬上告知執行幹警,執行幹警立即驅車趕赴周口市扶溝縣,在扶溝縣法院的配合下,於19日將王某控制並帶到扶溝法院。經詢問王某仍舊錶示無法向範某等支付勞動報酬。20日下午,王某被帶回內鄉法院並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仍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按照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內鄉法院王靜 屈熙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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