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 12家賓館不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警方停業處罰

法律 法制 社會 昌寧警方 2017-08-03
重拳出擊 12家賓館不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警方停業處罰

7月17日,結合近期市局、縣局暗訪工作組彙總情況,昌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田園派出所在縣城“八九賓館”組織田園鎮轄區所以賓館旅店業主召開現場會議,對田園鎮轄區12家賓館酒店進行現場停業整頓(整改)。

重拳出擊 12家賓館不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警方停業處罰

整頓工作現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金利宣讀了昌寧縣公安局依法對“龍祥酒店、榮華酒店、慶源酒店、茶悅酒店、交通賓館、水利賓館、佳寧賓館、聖港灣賓館、嘉盛賓館、帝豪溫泉酒店”10家賓館進行停業整改7日,責令“八九賓館、新園賓館”2家賓館進行停業整頓一個月的處罰決定。並要求所有被處罰的賓館停業整頓(整改)期間一律不得私自營業,必須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重拳出擊 12家賓館不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警方停業處罰

期間,治安大隊長郭德進將公安機關處罰流程對廣大旅館業主進一步進行說明:首次被查獲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業主實施行政處罰,同時下發整改通知書。整改期限為一至七天。整改期間不得營業,整改結束後,報社區民警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第二次被查獲的,處罰後,立即召開轄區內行業場所業主參加的現場會,現場掛牌實施停業整頓一個月,並請媒體給予曝光;第三次被查獲的,停業整頓三個月;對屢教不改的行業場所,公安機關將會同市場監督、旅遊等部門對其實施摘牌處理,取消其營業資格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給予十萬元以上處罰。

最後,田園派出所教導員刀紫強及社區民警對12家被處罰的賓館進行停業掛牌,同時並要求在場廣大業主對該12家賓館酒店進行監督,如有發現停業期間私自營業或再有違法違規現象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來源/王世平

編輯/畢瑩珠 袁亞明 審核/李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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