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同學借款不還 執行給力促案執結

法律 萍鄉 安源區人民法院 2019-06-28

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羅某系彭某的同學,羅某向彭某微信借款3千元,並承諾幾天內會盡快歸還,到期後,羅某一直未還款,並偽造了還款轉賬記錄。為維護彭某的合法權益,特訴至安源區法院。經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羅某應向原告彭某償還借款3千元。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羅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電話聯繫被執行人羅某稱暫時沒有錢,會想辦法湊錢還款。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羅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羅某按承諾日期將欠款匯至法院賬戶,法院收到被執行人款項後隨即轉給了彭某,該案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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