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法援中心貫徹落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初顯成效

法律 裝修 租房 經濟 婁底新聞網 2017-05-28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美玲)5月24日,婁星區樂坪辦事處劉某因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到婁星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劉某一家在樂坪辦事處有一套2001年建成的自建房,因劉某系殘疾人,無經濟來源,遂將房子的其中兩間租給邱某夫婦居住賺取租金維持家用。2016年4月30日,劉某住宅內發生火災,燒燬劉某住宅裝修,直接損失達4萬多元,經婁星區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火災原因系邱某在劉某住宅內使用電器不當使電氣發生線路故障後自燃。事故發生後,劉某無處居住,在附近租房,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向婁星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向社區瞭解情況,審查相關材料,因其屬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所列人員“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法律援助的,對事項範圍不再作具體限制”的規定,決定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劉某多日來愁雲滿布的臉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近年來,婁星區法律援助中心認真貫徹落實省兩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要求,結合本區法律援助實際情況,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加強與民政、人社、工會、殘聯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對本轄區的低保人員、五保戶、社會福利機構供養人員、重度殘疾人(盲聾啞人)、困難職工、低收入人員等群體進行摸排,分門別類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對象信息庫,精確掌握本轄區法律援助對象的數據信息,向受援對象精準宣傳法律援助範圍條件,通過發放法律援助宣傳資料、設立公共法律服務站點等方式建立有效聯繫,確保他們在需要時能想到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援助,努力實現應援盡援的目標,最大限度地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自省兩辦下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至今,婁星區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329件,因此項政策而受益的受援人共計49人,為其挽回損失達260多萬元。(編輯/鄧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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