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拒還36萬借款當老賴 民間借貸“套路深”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一個人類從封建時代就流傳下來永恆的主題,然而他卻擁有著自己獨特的意識形態,亦或是對於現有的法律機制存在著僥倖心理,偏執的要將這種...
案件介紹: 2013年11月6日,被告蔡澎濤因做電腦銷售生意向原告借款20萬元,月利息2分,約定1個月付1次利息,本金可隨要隨給。但到了2014年11月,被告以無錢為由既不付利息又不返還本金。
執行案號:(2016)豫1402執88號
失信被執行人:蔡澎濤
性別:男
年齡:34
立案時間:2016年01月08日
身份證號碼:41232619831122121X
戶籍所在地:夏邑縣馬頭鎮馬南村383號
執行法院: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5)商樑民初04473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歸還原告借款本金19.6萬元及利息,被告承擔一審案件受理費215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