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離石區馬茂莊傷妻殺子案一審宣判

法律 岳飛 骨折 刑法 呂梁發佈 呂梁發佈 2017-10-12

近日,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依法對發生於呂梁市離石區馬茂莊的一起傷妻殺子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被告人高岳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呂梁市離石區馬茂莊傷妻殺子案一審宣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岳飛與被害人高某某系夫妻關係。2017年3月1日21時許,高岳飛、高某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高某某用酒瓶將高岳飛鼻部砸骨折。次日,高某某提出與高岳飛離婚。3月5日10時許,二人在家中再次發生爭吵,高岳飛從廚房拿出兩把菜刀朝高某某頭部、胳膊連砍數刀,又朝其10個月大的小女兒高某甲頭部砍了一刀,致高某甲當場死亡。經鑑定,高某甲系被他人用銳器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高某某頭部皮膚裂傷、右上肢長骨骨折評定為輕傷一級,顱骨骨折、右上肢皮膚裂傷、左手掌骨骨折、橈動脈斷裂評定為輕傷二級。作案後,被告人高岳飛離開家中,在飯店吃飯後向公安機關投案。一審認為,被告人高岳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認罪態度等遂作出前述判決。

被告人高岳飛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多次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淚水。當審判長問他在什麼情況下停止砍妻子高某某時,高岳飛稱其四歲的大女兒對他說“爸爸,看媽媽,看妹妹”,他看見妻子渾身是血,小女兒頭部流血倒在地上,心中不忍才停下手來。

  這場家庭悲劇讓人深感惋惜,但也值得深思反省。夫妻之間應互尊互愛、相互包容,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理性解決糾紛,而不是一味的埋怨敵對、暴力相向。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