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安置補償你選房屋產權調換,你選對了嗎?

法律 沈玉潮律師 2019-07-06

徵收安置補償你選房屋產權調換,你選對了嗎?

房子是人安身立命之所,很多人努力奮鬥一身就是為了有個房子,房子對於一般人來說是最重要的私人財產。房子對個人生活影響巨大,因此當不得不拆遷時,被徵收人只有得到合理的補償,今後的生活才能持續穩步上升。我們知道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徵補條例》)的相關規定,可以知道被徵收人的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能是產權調換,對於只有一處房產的人來說通常會選擇產權調換,所以小編今天跟大家聊聊產權調換的相關內容。

徵收安置補償你選房屋產權調換,你選對了嗎?

一、法律依據

《徵補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該條明確了被徵收人對於補償方式享有選擇權。該條第2款規定:“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此外,《徵補條例》第21條第3款還規定:“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22條還定:“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以上就是,《徵補條例》對房屋產權調換的相關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小編帶大家分析以下房屋產權調換的利弊。

二、房屋產權調換的優點

根據上述規定,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有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如果被徵收人選擇了房屋產權調換,就不用再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尋找房源,免去了補償款買不到合適房子的擔心;另一方面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時被徵收人可以對房屋大小進行選擇,根據自家的需要選擇大一點或是小一點的房子。如果產權調換的房屋綜合評價價值低於被徵收房屋,被徵收人還可以獲得差價。如果被徵收人的經濟條件允許可以換一個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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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產權調換的潛在問題

小編認為房屋產權調換可能存在如下幾個問題:(1)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對於產權調換房的位置、戶型、周邊環境等的要求可能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因為產權調換房通常都是由政府選址、設計和建造。而貨幣補償,被徵收人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房屋;(2)產權調換可能存在未來出現糾紛的風險,比如房屋沒有按時交付、房屋不能登記、房屋質量有問題、房屋面積與約定不符等。因為產權調換的很多房屋是期房;(3)產權調換在過渡期的費用承擔問題。《徵補條例》明確規定“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但是在實踐中常常有安置費偏低,不足以支付生活所需或是不能按時發放。如果面臨遲遲不能交房關於延期交房所需的安置費支付可能會有爭議。

徵收安置補償你選房屋產權調換,你選對了嗎?

以上就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優劣分析,法律賦予了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補償方式的方式,任何人不能隨意剝奪。被徵收人要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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