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顧問 “智多星”作用咋激發

法律 吳用 法制 時政 西部看四川 2017-05-24

圓桌

主持人:

本報記者 龐瑩

嘉賓:

四川省委黨校法學部副主任胡業勳

大竹縣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汪武嬋

四川瀛領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曾文忠

作為依法行政的“左膀右臂”,法律顧問扮演著重要角色。截至目前,全省21個市(州)全部建立法律顧問隊伍,建立率為100%;183個縣(市、區)中有178個建立了政府法律顧問隊伍,建立率為97%。

2016年10月,我省印發《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如何保證法律顧問發揮積極作用?5月17日,記者與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了對話。

政府與法律顧問之間要琴瑟和鳴

記者:現在有些政府法律顧問還未真正發揮作用,原因在哪裡?

曾文忠: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政府或部門主要領導或相關法治工作負責人對法律顧問重視不夠,另一方面,法律顧問自身的能力和服務態度也很重要。

汪武嬋:現在有些政府法律顧問形同虛設,法律顧問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是重要原因。比如,現在很多法律顧問律師在商事領域較為擅長,但對行政領域知識和經驗匱乏,其工作能力尚不能達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期望和要求。也就是說,法律顧問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補齊短板。

選聘法律顧問要合適而非“豪華”

記者:政府該如何選聘法律顧問?如何發揮其作用?

曾文忠:現在的政府法律顧問一般由三部分人員組成:政府法制機構人員,法學專家和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在省、市(州)一級,三部分人員都應具有,但在縣或者鄉鎮級,就要根據具體情況量體裁衣,選擇最適合當地需求的人。比如在鄉鎮一級,最主要的還是協調處理矛盾糾紛等,如果請一個法學大家來當法律顧問那就太“豪華”了。

胡業勳:要儘快推動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化,把政府購買法律服務費用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專項預算。政府法律顧問選聘應當實行“擇優選用”的方式,進行“有序競爭,優勝劣汰”動態管理。

原標題:政府法律顧問 “智多星”作用咋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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