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拖了12年,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

法律 新聞 法制 社會 江蘇新聞廣播 2018-12-03

據中國之聲 《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吉林省扶余市的聽眾通過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向中國之聲反映,他們原本是當地華夏商場店鋪的業主,2007年,當地進行“棚戶區改造”,對商場進行拆遷,當時承諾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就能原址回遷。結果2018年都快過完了,別說搬回去,連拆都沒拆完。

由於拆遷後的商場無人管理,當初積極響應拆遷商戶們的店鋪,已經成了垃圾堆。為什麼一個項目近12年都沒能拆掉?開發商說,因為這其中的大釘子戶之前是當地“刑警大隊隊長和法院副院長”,他們提出了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滿足,就誰也不肯拆。箇中真相如何?

拆遷拖了12年

華夏商場位於吉林省扶余市市中心,距離扶余火車站不到500米,記者在現場看到,有的商鋪門簾,已經成了垃圾場,不時有清潔工將垃圾倒在裡面,而這些像垃圾場一樣的商鋪旁邊,就是藥店、自行車行和複印店。它們是正在堅守的“釘子戶”們。華夏商場,早該在11年前就被拆除,變成更先進的購物中心。

談到自己被拆除的商鋪,此前接受拆遷的商戶李立梅說,她家的主要收入就是靠出租商鋪賺錢,如今多少年了,都沒有任何收入,過的很艱難,十多年來都沒有什麼補償,自己60多歲,只好出來打工為生。李立梅說,她的店鋪原來是70多平米,如果它不拆遷,現在每年怎麼也能租20萬左右。現在冬天不供水,沒有電,實在是凍的沒辦法,沒招了,只好把店面停掉。到現在,這個房子遲遲沒有著落,也沒有一分錢的補償,他們沒辦法,只能出來打工。她說,沒有別的要求,就是想趕緊回家,回去最起碼能有合理的收入。拆遷拖了12年,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另外一位拆遷戶王繼山告訴記者,當時答應的是2007年拆,第二年就能回遷,沒想到一直拖了快12年,為了這事兒,他們跑斷了腿,可沒人能說清為什麼沒法回遷。王繼山說:拆了以後誰知道這事遲遲一直沒建上,一直推了12年,現在怎麼辦都不知道。原先他們都去找到縣委,縣委說你們去信訪辦,信訪辦說你上建設局,建設局說你們上拆遷辦。到了拆遷辦,拆遷辦說回去等著去吧。他又去找開發商德卡。“年年就這麼催人家,找幾次政府也不管用。”拆遷拖了12年,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

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

據當地拆遷辦統計,華夏商場區塊2007年6月開始拆遷,當年拆遷戶共有207戶,其中平房區塊186戶都已經在第二年回遷,只剩下商場的21戶沒有著落。其中,10戶已經拆遷,11戶還在堅持。華夏區塊的開發商,吉林省德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姜永庫說,他們作為開發商無權拆遷,所有的工作都交給了政府領導的拆遷辦進行。剩餘的11處未拆遷房產裡,當地公安民警劉春水一個人,就佔據了6處,此外還有扶余市法院前副院長王安軍的妻子佔據1處,他們當釘子戶,才是拆遷無法推進的“罪魁禍首”。

姜永庫說:“就他倆,就不同意就不拆,反正不拆,政府的一看都有官,刑警大隊隊長,法院院長,你說政府這些人都得求他。”所以就耽擱了這麼長時間。“現在有幾個老百姓就看他們,他走的動,我們馬上就扒。為啥這東西一看,他都沒走,我走了有啥用?”
拆遷拖了12年,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

姜永庫表示,在2006年他們對拆遷進行摸底調查時,民警劉春水名下的房產,還屬於政府,是扶余房產處的,突然等到拆遷時,就變成了劉春水個人的,此後在拆遷談判中,劉春水多次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如將自己的倉庫變成門市房、將分開的門市房合併在一起,他們無法滿足其要求,導致瞭如今的局面。姜永庫說,在他們之前統計的時候,那時候還沒過戶,還是扶余房產處的房子;後期我們一到正經八百開始拆遷了,房子變成劉春水名下了。

姜永庫又表示,除了釘子戶外,開發商和當地住建部門,關於誰來拆遷、誰負責的問題,一直僵持不下,政府認為當初給開發商的政策太優惠了,想撤回,開發商認為政府不能撤回當初的政策。“其實政府這政策要拿出以後,這些人肯定馬上就能走,我說怎麼我這政策怎麼還不走,咋回事?他說我們積極在做。其實不是這樣,我們反饋回來一個啥?叫我們撤銷2015年的向政府徵收的文件,把這撤銷了我再給你拆。我說那撤不了,為啥撤不了?現在給我抓到把柄了。”

“刑警隊長”:房子從父母處繼承

作為多家房產的業主,扶余民警劉春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現在已經不再擔任公職,房產也是當年從父母那裡繼承的:“父母家的房子,父母給的,和我在經偵大隊有什麼關係?寫我的名字很正常嘛。拒絕拆遷?別人咋拆我咋拆不完了?可是不和我談,怎麼拆?”

可是根據扶余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出具的文件顯示,劉春水目前是扶余市道西派出所民警,他名下的房產,的確是在2006年與原扶余縣房產處合作開發辦公樓的項目中,雙方通過對換的方式取得,並非通過父母繼承。目前拆遷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並履行相關法定程序。拆遷拖了12年,開發商:最大釘子戶是刑警大隊長和法院副院長

按照德卡公司的估值,劉春水獲得的房產價值近500萬,作為公職人員,他是如何與政府做生意的?而且生意的價值500萬?為何扶余政府部門的辦公樓開發項目,要找一位民警作為合作對象?

劉春水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開發地產,同時違反了 《公務員法》和 《人民警察法》,在拆遷過程中,是否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扶余市與開發商德卡公司之前就政策的糾紛、釘子戶的“底氣十足”,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此前接受搬遷的商戶們想不清楚,為什麼快12年了,住建部門給他們的答覆還是“積極推進”?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來源: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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