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區成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辦結首例物業糾紛

法律 法制 社會 蘭州新聞網 2017-05-23

【本報訊】全市開展“治轉提”專項行動以來,城關區房管局結合職能轉作風,同時遵照便民為民利民的原則,創新謀劃成立專業性的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建立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相結合的調處機制,豐富物業糾紛調處手段,以提高矛盾糾紛化解率,不斷促進物業服務提升。經過幾個月的積極籌備,在城關司法局和雁南街道司法所的支持指導下,於5月2日成立城關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並在本週成功辦結首例物業糾紛。

據介紹,該調解委員會設有委員七名,辦公地點設在城關區房管局。調委會成立半個月時間,就接到了一起糾紛投訴。17日上午,家住團結新村街道減速機場家屬院的郝大爺和老伴來到房管局,反映其家中因暖氣管跑水造成屋內物品被淹受損,希望調委會協調供熱站賠償損失的問題。對於此類經濟糾紛,由於物管部門無權劃分責任、確定賠償,行政手段無法調解,通常建議投訴人走司法程序,以訴訟形式來維護合法權益,但由於訴訟過程耗時多、投入大、較繁瑣,投訴人一般不願訴訟,導致問題懸而未決。人民調解屬於訴訟外調解的一種,是在調委會主持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範等為依據,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以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和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並且消除紛爭。

城關區物業糾紛人民調委會負責人說:當天他們在瞭解到郝大爺夫婦來意後,立即組織委員及時調查瞭解有關情況,並且組織供熱站負責人召開調解會議,講事實擺道理,經過耐心細緻地解釋調解,最終使供熱站和郝大爺夫婦達成協議,在當天圓滿解決了糾紛問題,調解工作得到了雙方的認可。此次案件是城關區物業糾紛人民調委會成立後辦理的第一個案件,圓滿的調解結果是對該局試行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力肯定。今後區房管局將不斷完善調委會結構,面向社會選聘公道正派、懂得物業政策和法律知識的人員參與物業糾紛調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積極作用,同時進一步強化行政管理能力,使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相互配合,促進全區物管工作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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