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滾利的高利貸可以不還嘛?(法律實務)

法律 口才是個技術活 2017-06-07

假設一種情況:

你借高利貸30萬,月息5分,借期1年,利滾利的計息方式,一年之後滾到了130萬,實在是還不動了,高利貸的人還天天上門討債,怎麼辦?

首先說說暴力非法討債這個事,只能報警,不管國家法治現在怎樣,我們只能相信國家會越來越好,作惡的手段肯定有法律收拾他,前陣子山東於歡辱母親案就是個例子!

再說說那無休無止的利滾利怎麼辦?首先必須明確的是:

1、國家不保護過高的利息,最多隻支持到月息3分,多給的部分是可以要回來的。

2、利滾利計算的時候,前期的利息只有不超過2分的情況下才可以重新計入本金,超過的部分不能算。

3、利滾利最終要還的利息總合,不能超過按2分利計算1年的最終結果。

所以,如果遇到開頭我提到的那個情況,應該這麼辦:

1、委託一個律師,讓律師給你詳細計算下已還多少,還剩多少之後,給對方發一份律師涵,明確告訴對方,借的高利還不起了不想還了,然後讓律師去和他們協商重新制定一份正常的還款計劃。

2、你自己給對方寫一份書面材料,明確告知上述情況,然後就別還了,等著對方起訴。

兩種方式,不管哪樣,你保留好催告的證據,如果對方起訴了,拿出來按照法律規定的計算利息方式計算還了多少還剩多少。社會上民間借貸糾紛實在是太多了。

總之,國家只保護2分以下的利息;2到3分的如果你給了,法律默許,如果不給,法律不支持;3分以上的給了還能要回來,就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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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滾利的高利貸可以不還嘛?(法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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