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機關深化“放管服” 改革 推出新22條便民利民舉措

法律 交通 駕照考試 簽證 大理公安在線 2017-06-03

大理州公安機關深化“放管服” 改革 推出新22條便民利民舉措

為深入開展全州公安機關“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跨越式發展、鐵警勇爭先”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以“放管服”改革為抓手,進一步激發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大理州公安機關在繼續執行《服務經濟社會跨越發展十六項措施》、《轉作風提效能服務發展新十條》、《“抓幹建”“惠民生”新八條》,全面落實公安部和省公安廳新一輪便民利民措施和改革成果的同時,再次推出22項便民利民舉措,並於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戶籍業務

1、建立戶籍業務流動服務站。縣級公安機關治安大隊、派出所戶籍和社區民警組成戶籍業務流動服務站,每月到轄區村(居)委會開展戶籍業務諮詢和宣傳,主動為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門服務。

2、取消一切公安內網可查證的受理材料。辦事群眾辦理各類戶籍業務時,不再提交公安機關內網可以查詢、證實的戶籍信息類(如戶籍登記、註銷、變更、親屬關係等)受理材料。

3、縮短戶籍業務辦結時限。凡符合法律法規、申請材料齊全,需派出所領導審批的,由原來3個工作日縮短至2個工作日;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的,由原來5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需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州級公安機關審批的,由原來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車駕管業務

4、全面實施“首接我負責”制度。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車駕管業務民警、工作人員在接待辦事群眾和受理業務時,對因申請材料不齊等原因造成不能一次辦結的,主動向群眾發送自己的“警民聯繫卡”(標註有民警或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繫方式),對辦事群眾提供專人負責的跟蹤服務,直至業務辦結。

5、豐富各類告知服務。(1)在原有的郵寄信函或短信提示告知服務的基礎上,全面推行車駕管業務和政策的面對面現場書面告知服務,全力避免因辦事群眾自身疏忽造成的損失;(2)每月定期對重點客貨運輸企業車輛的違法情況進行查詢統計,向企業提供提醒告知服務,督促企業和車主及時接受違法處理。

6、深化“一窗式”服務模式。全面整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車管和駕管兩個窗口,優化機動車智能查驗終端等科技手段,推行車管、駕管綜合業務“一窗式”辦理,減少辦事群眾辦理業務中間環節。

7、推廣小型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後置審核。對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農村地區麵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除外)實行檢驗後置審核,即上述車輛在安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立即可以領取檢驗合格標誌,實現“簽證零等待”。

8、全力化解駕考考試積壓。(1)根據駕培市場實時動態,在特殊時段(如每年寒暑假等)增加考試計劃、推行週末考試,防止考試積壓;(2)對群眾因個人因素需在週末取消考試預約的,提供延時服務;(3)每月一次深入駕校,對業務員、教練員、學員所關心的問題(如互聯網考試預約、考試評判要求等)進行宣傳講解服務;(4)對各科目多次考試不合格的學員提供優先和輔導服務,優先安排考前適應性訓練、優先安排考試,採取一對一的方式由專門工作人員對其提供問題分析、心理輔導服務。

9、深化駕考改革。作為全國16個“自學直考”試點城市之一,繼續深化駕考改革,進一步推進汽車駕駛人考試自主報考,用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考試業務向下延伸等措施作為推手,最終讓學駕群眾實現“我的考試我做主”。

10、藉助“帶牌銷售”模式,拓展車駕管業務範圍,擴大車駕管服務半徑。在全州原有33家汽車4S店代辦汽車註冊登記業務的基礎上,新增委託上述汽車“帶牌銷售”企業辦理抵押登記,核發免檢車檢驗合格標誌,補換領行車證、駕駛證和變更聯繫方式等車駕管業務,並通過汽車銷售企業推廣“交管12123”APP的“互聯網+車駕管”服務模式。

11、實行摩托車檢驗遠程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在縣級公安機關車管所設立監管分中心,開展摩托車檢驗遠程審核監管,實現委託摩托車檢測站核發檢驗合格標誌,減少群眾往返。深化到邊遠鄉鎮流動上門檢測工作,採用移動網絡傳輸設備,實現現場核發檢驗合格標誌,讓群眾在家門口就可以檢測車輛。

12、摩托車駕駛證申請網上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申請業務正式納入“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實現網上申請、受理。

13、拓展偏遠鄉鎮農村、山區摩托車註冊登記服務。(1)進一步推廣農村地區派出所辦理摩托車業務,進一步推進郵政所代辦摩托車業務;(2)在偏遠農村、山區,試行由當地多家摩托車經銷商共同設立一個“帶牌銷售”點,共同辦理周邊銷售的摩托車註冊登記業務。

14、推廣入戶清理報廢車服務。縣級公安機關車管所與報廢企業建立常態機制,和報廢企業一起定期走村入戶,回收報廢機動車,現場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15、推行小型汽車檔案屬地管理,下放業務權限。凡縣級公安機關車管所辦理的小型汽車註冊登記業務相關檔案,均由縣級公安機關車管所保管,同時下放小型汽車的抵押、變更、轉移登記等業務權限至縣級公安機關車管所。

公民出國(境)和高校境外人員業務

16、縮短辦證時限。全州範圍內公民出國(境)證件業務縣、州兩級受理、審批時限由原來法定的10天縮短至7天,港澳臺二次簽註業務的辦結時限由原來法定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17、打造高效便捷窗口。全州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窗口統一推出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務:(1)當場辦結服務,對各類出入境管理業務,凡符合法律法規、申請材料齊全的均當場辦結;對有待調查核實、上級審批的,嚴格按法定時限辦結;(2)預約服務,針對學生和外出務工人員等特殊人群,在春節、寒暑假等辦證高峰期,可提前通過“大理州公安局出入境政務服務網”“網上辦證大廳”或電話進行預約,實行“彈性工作制”;(3)優先服務,窗口設置綠色通道,對老、弱、病、殘、孕及朝覲人員等特殊人群,實行優先辦理;(4)逐步推廣自助服務,年內探索引入公民出國(境)自助申請模式、探索開展港澳臺二次簽註自助受理和出入境證件自助取證服務。

18、打造“陽光警務”窗口。全州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窗口統一公開事項、建立評價體系:(1)公開辦事指南,通過大廳公示欄、LED大屏幕等公開服務範圍、辦理依據、辦事流程、申請材料、審批條件、工作時限、收費標準等;(2)公開窗口民警信息,深化接待群眾首問負責、窗口帶班民警職責等制度,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議;(3)“互聯網+公開”模式,完善“大理州公安局出入境政務服務網”功能建設,依託“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拓寬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業務的公開宣傳渠道,深化網上查詢、預約、提醒功能;(4)建立服務監督評價體系,在原有意見箱、意見簿的基礎上,全面推廣運用窗口評價器,收集彙總群眾評議,公開整改措施,考評窗口服務質量。

19、創新高校境外人員管理服務“大理模式”。依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大理大學設立的境外人員管理服務站,通過出入境“警務前移、管理前移、服務前移”,在原有外專外教及留學生管理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二警二員”專管聯絡機制、長效走訪機制的基礎上,深化開展外國留學生集中辦理住宿登記、簽證預約、簽證到期提醒、送證上門服務,每學期舉辦留學生專題講座(法律法規、簽證政策、安全教育、民風民俗)、聯誼活動,實現高校境外人員管理“數字化、信息化、動態化、人性化”一站式服務。

消防業務

20、權限下放,分級管理。下放一定規模的加油站、兒童活動場所、教學樓、宿舍樓、檔案樓等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備案抽查權限至項目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大隊,並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大隊實行分級管理。

21、服務重點,縮短時限。全州範圍內經濟建設、健康養老、教育培訓、醫療康復、文化休閒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項目列入“紅名單”,按照“優先受理、減少環節、一站審批、時限最優”的原則,辦結時限由原來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22、一對一服務,提質增效。凡是消防支隊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從項目受理、審批、檢查、驗收、文書發放等環節均由系統指定專人一對一服務,提供全程業務指導及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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