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酒駕治理 法護交通安全

法律 交通 汕頭 摩托車 刑法 發現佩奇 裝修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6-14

汕頭市持續發力打擊酒駕醉駕,但仍有人我行我素,無視法律規定和道德約束。近期,汕頭龍湖檢察院指控芮某等9名被告人犯危險駕駛罪,向龍湖法院提起公訴。汕頭龍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9宗案件,並對九名醉駕者集中宣判。

案件一

4月3日凌晨2時45分,芮某酒後駕駛小汽車,途經汕頭龍湖外砂某路段處時,被民警查獲。

據芮某陳述,當晚去找朋友聊天喝酒,他因為心情不好,喝得比較多一點。芮某的朋友在溪邊釣魚,芮某自己在溪邊喝酒。

芮某說,他也知道酒後不能開車,但是想到住處並不太遠,大概就是兩三公里、三四公里,而且認為時間也晚了,沒有人會查,還是選擇自己開車回家。在外砂某路段附近即將進入某村時,芮某遇到正在設卡檢查酒駕的交警。

經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從芮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每100毫升220毫克,屬醉酒駕車,芮某被刑事拘留。

芮某沒抓進來之前他就知道酒後不能開車的。他表示後悔也沒辦法了,以後喝酒就不要開車了。

案件二

4月1日晚上8時40分,劉某駕駛兩輪摩托車經龍湖某路口處時被民警查獲。

劉某說,他當時要在老家買一套房子,因為缺錢就去找老鄉借點錢。晚上六點多到老鄉家裡,老鄉叫他在家裡吃點飯,耐不住老鄉相勸,劉某和朋友一起邊吃飯邊喝啤酒。喝到八點多鐘,劉某就先騎車回去,騎到龍湖某路口停下來等紅燈時,交警過來,他就被抓了。

經鑑定,劉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每100毫升175毫克,屬醉酒駕車。

劉某表示,當時心裡有點僥倖心理,也是碰碰運氣,沒辦法,被逮到了。自己本來想回老家交一下房款,現在因為醉駕,只能將這件大事推遲了。

案件三

4月1日晚上9時36分,沈某在龍湖某路因酒後駕駛被民警查獲。

沈某說,當天他是下班以後心情不怎麼好,就買了酒喝,喝完酒後沈某開著小汽車回家。沈某說他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喝酒的地方離家裡也不遠,也就八九百米,想不到晚上9點多了,還有交警在路上查酒駕。

經鑑定,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每100毫升115毫克,屬醉酒駕車。

案件四

從事木工裝修的王某也是4月1日晚上8點多因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龍湖某路口交界處被民警查獲的。

王某說,幹活太累了,他喝一兩多酒後想回家去,在半路就被抓了。

經鑑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每100毫升99毫克,屬醉酒駕車。

王某表示,就一兩多竹葉青,測一下就那麼高,沒想到有這些後果。我們打工的,工作是定好的,今天沒有去就沒法做了,沒做就沒收入了,教訓很深刻,以後不敢喝酒了。

案件五

王某被查獲的幾乎同一時刻,況某也在酒後駕駛小客車,途經龍湖某立交橋下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每100毫升137毫克,屬醉酒駕車。

況某說,當晚老鄉過來,當時他喝了一瓶啤酒,因為老鄉的車沒油,但還要去辦事情,就叫他開車過去加一點油。

案件六

夏某則是4月2日凌晨2時41分因酒駕被民警查獲的。

夏某說,他在朋友家裡喝完酒後打算回家,他知道酒後不能開車,於是叫了代駕。當時代駕司機在大門等著,代駕司機要求夏某把小汽車從小區的地下車庫開出來,到小區正門的路口再由他來代駕。然而,就在夏某將車從小區地下車庫開出來,行駛到龍湖某路交界處時,遇到了正在查酒駕的交警。

經鑑定,夏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每100毫升173毫克,屬醉酒駕車。

夏某表示,下次喝酒得等代駕來開才能出去。

案件七、八、九

此外,李某、王某、鄭某都是酒後駕車在路上被民警查獲。李某、王某、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分別為每100毫升154毫克、126毫克和139毫克,鄭某還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

這九人酒後開車的理由五花八門,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明知酒後開車是違法的,卻都存在僥倖心理。他們會受到怎樣的懲罰呢?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汕頭市駕駛員酒後開車被查獲後發生的奇葩事件還不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每100毫升80毫克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一個月至六個月,並處罰金。

法院依法判決芮某等9名被告人拘役1至2個月不等,並處一千至五千元不等的罰金。

為遏制醉駕行為,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了危險駕駛罪。自實施以來,全國各地處罰醉駕的案例已經數不勝數。

助力酒駕治理 法護交通安全

自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以來,龍湖法院共審理危險駕駛案件755宗,758人,除其中6名被告人上訴後維持原判之外,其餘被告人均悉數服判。

我國酒文化源遠流長,受勸酒風俗和飲酒習俗的影響,在宴席上,大部分的飲酒者往往經受不住酒的誘惑,而汕頭市很多酒樓和娛樂場所均分佈在龍湖區,因此,龍湖區成了醉駕案件的重災區,屢禁不止。

醉駕入刑後,汕頭市公檢法緊密協助配合,嚴格剛性執法,嚴懲醉駕行為,有效增強了執法公信力。但由於機動車駕駛員數量龐大,總有人把醉駕入刑等法律規定當成耳邊風。

  • 4月23日凌晨,醉酒駕車的李某在某路口被交警部門查獲時,後悔得當場連摑自己的臉。
  • 5月7日凌晨,民警在某路與某街交界處查獲的涉嫌醉駕的年輕女子林某竟然比起剪刀手“賣萌”。
  • 5月7日晚,曾因醉駕被判拘役一個月並被註銷駕駛證,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顧某,又再次因為涉嫌醉駕被刑事拘留。
  • 5月24日,曾因醉駕受到懲罰的胡某則在酒後再次駕駛電動摩托車,破壞了某路口的移動信號燈,理由竟然是想起醉駕被罰的事看著信號燈不順眼。

據許多醉駕案件的被告人供述,他們飲酒後駕車的主要原因還是心存僥倖,認為只要不被交警查獲,就不會出事,或者認為少量飲酒,可能檢測不到。部分被告人甚至認為自己還沒有達到醉酒的程度,還有醉酒之後,過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認為不會出事故。

雖然部分醉駕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不低,但大部分被告人法律意識淡薄,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缺乏學習和了解,部分摩托車的駕駛人員甚至認為醉駕案件僅僅針對的是小汽車、貨車等機動車,並不適用於摩托車。

當然,對醉駕的治理顯然不能僅僅靠刑罰的懲罰,而是要多管齊下,綜合治理。而廣大駕駛員更應該時刻繃緊心中遵紀守法那根弦。

針對目前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情況的多發性,公安機關已經加大了對醉駕行為和酒駕行為的巡查力度,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人員,始終保持“零容忍”的執法理念。

在此,提醒廣大機動車的駕駛人員,不要心存僥倖,要強化公共道德和公共安全理念,自覺抵制酒駕和醉駕行為,讓全社會共同形成抵制酒駕和醉駕的氛圍,維護良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如果你選擇喝酒放鬆,請記住酒後千萬不要開車上路。酒駕治理嚴三分,交通安全多一分。打擊酒駕醉駕,加強宣傳和重拳出擊缺一不可。只有做好這兩點,酒駕醉駕這個“馬路殺手”才能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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