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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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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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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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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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保險及代駕公司被判擔責

石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過錯方按各自應負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比例,有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根據保險合同確定賠償責任。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該院依法對各項損失數額及按事故責任分擔進行了計算,據此對三個案件依法分別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某山90206.23元,代駕公司賠償陳某山5350.82元;保險公司賠償闕某96224.05元,陳某山賠償闕某108511.59元,代駕公司賠償闕某1298.91元;保險公司賠償石某42061.91元,陳某山賠償石某3445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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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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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保險及代駕公司被判擔責

石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過錯方按各自應負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比例,有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根據保險合同確定賠償責任。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該院依法對各項損失數額及按事故責任分擔進行了計算,據此對三個案件依法分別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某山90206.23元,代駕公司賠償陳某山5350.82元;保險公司賠償闕某96224.05元,陳某山賠償闕某108511.59元,代駕公司賠償闕某1298.91元;保險公司賠償石某42061.91元,陳某山賠償石某3445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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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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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保險及代駕公司被判擔責

石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過錯方按各自應負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比例,有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根據保險合同確定賠償責任。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該院依法對各項損失數額及按事故責任分擔進行了計算,據此對三個案件依法分別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某山90206.23元,代駕公司賠償陳某山5350.82元;保險公司賠償闕某96224.05元,陳某山賠償闕某108511.59元,代駕公司賠償闕某1298.91元;保險公司賠償石某42061.91元,陳某山賠償石某34451.45元。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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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第二十二條規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隨著代駕業務的興起,在涉及代駕的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應先行承擔保險範圍內的責任。在代駕過程中,除車主有過錯外,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本案中,代駕司機接受代駕公司指定,完成指定駕駛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因此代駕司機的行為非個體行為,而是代駕公司的行為,代駕公司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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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保險及代駕公司被判擔責

石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過錯方按各自應負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比例,有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根據保險合同確定賠償責任。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該院依法對各項損失數額及按事故責任分擔進行了計算,據此對三個案件依法分別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某山90206.23元,代駕公司賠償陳某山5350.82元;保險公司賠償闕某96224.05元,陳某山賠償闕某108511.59元,代駕公司賠償闕某1298.91元;保險公司賠償石某42061.91元,陳某山賠償石某34451.45元。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第二十二條規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隨著代駕業務的興起,在涉及代駕的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應先行承擔保險範圍內的責任。在代駕過程中,除車主有過錯外,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本案中,代駕司機接受代駕公司指定,完成指定駕駛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因此代駕司機的行為非個體行為,而是代駕公司的行為,代駕公司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法律延伸

1.

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酒後代駕主要有三種情形:代駕公司提供代駕業務、酒店提供代駕業務、親友間無償代駕。如果在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不同的代駕情形賠償各不同:如果私人無償代駕過程中出了交通事故,且無償代駕人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那麼代駕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是代駕公司提供代駕業務,由代駕司機主觀造成的事故,公司會承擔賠償,若由對方駕駛人造成的事故,代駕公司會協助車主進行事故處理;如果是酒店免費代駕,不能認定為無償,而是消費服務延伸,由酒店承擔責任。

2.

需不需要簽訂代駕合同?

為保證車主和代駕公司雙方的利益,建議代駕儘量簽訂合同,以防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在簽訂代駕合同時應當約定例如車型、始發點、目的地、收費金額、責任事故承擔、對代駕者的要求、違約責任、車輛發生損毀責任的承擔、車主人身安全保障等事項的條款,車主在選任代駕公司和司機時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是正規的公司、司機的駕齡等因素,尤其現在普遍存在的就是車主醉酒而請代駕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時常發生例如車主車輛被盜、車輛損毀的事情,車主酒醒後根本找不到代駕的司機無法維權,因此聘請正規的代駕公司並簽訂合同尤為重要,以防維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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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酒後找代駕成了許多車主的選擇。然而,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付出“代價”?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途中出事故

2017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侯某飲酒後通過石獅某公司的代駕平臺預約代駕服務,該代駕公司隨後指派陳某儀為代駕司機。

當晚,當車輛行駛至石獅九二東路與龍福路燈控路口時,陳某儀未注意觀察路況,與陳某山(未持有二輪機動車駕駛證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山和摩托車後座的闕某、石某受傷,以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陳某山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儀負次要責任,闕某、石某無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3名傷者起訴索賠

陳某山、闕某、石某3名傷者住院治療出院後,因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成,各自將車主、代駕司機、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陳某儀已投保代駕險,應由代駕公司和代駕險分攤事故賠償責任;代駕公司則說,陳某儀跟公司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並不是僱傭關係,應由陳某儀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而陳某儀則稱自己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那麼,該起交通事故到底應由誰來賠償?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保險及代駕公司被判擔責

石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過錯方按各自應負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比例,有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根據保險合同確定賠償責任。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該院依法對各項損失數額及按事故責任分擔進行了計算,據此對三個案件依法分別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某山90206.23元,代駕公司賠償陳某山5350.82元;保險公司賠償闕某96224.05元,陳某山賠償闕某108511.59元,代駕公司賠償闕某1298.91元;保險公司賠償石某42061.91元,陳某山賠償石某34451.45元。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第二十二條規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隨著代駕業務的興起,在涉及代駕的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應先行承擔保險範圍內的責任。在代駕過程中,除車主有過錯外,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本案中,代駕司機接受代駕公司指定,完成指定駕駛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因此代駕司機的行為非個體行為,而是代駕公司的行為,代駕公司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法律延伸

1.

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酒後代駕主要有三種情形:代駕公司提供代駕業務、酒店提供代駕業務、親友間無償代駕。如果在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不同的代駕情形賠償各不同:如果私人無償代駕過程中出了交通事故,且無償代駕人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那麼代駕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是代駕公司提供代駕業務,由代駕司機主觀造成的事故,公司會承擔賠償,若由對方駕駛人造成的事故,代駕公司會協助車主進行事故處理;如果是酒店免費代駕,不能認定為無償,而是消費服務延伸,由酒店承擔責任。

2.

需不需要簽訂代駕合同?

為保證車主和代駕公司雙方的利益,建議代駕儘量簽訂合同,以防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在簽訂代駕合同時應當約定例如車型、始發點、目的地、收費金額、責任事故承擔、對代駕者的要求、違約責任、車輛發生損毀責任的承擔、車主人身安全保障等事項的條款,車主在選任代駕公司和司機時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是正規的公司、司機的駕齡等因素,尤其現在普遍存在的就是車主醉酒而請代駕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時常發生例如車主車輛被盜、車輛損毀的事情,車主酒醒後根本找不到代駕的司機無法維權,因此聘請正規的代駕公司並簽訂合同尤為重要,以防維權無門。

代駕發生事故,這個“代價”誰來負?法官提醒:釐清三種情形

法官提醒

為了將一個代駕行為順利完成,需要代駕的人在代駕行為開始前,有必要審查代駕司機的駕齡、有無飲酒、精神狀態等細節,代駕司機也應該檢驗需代駕人的車況、手續是否齊全等,雙方儘量將隱患提前消除。此外,不管自駕還是代駕,都應謹慎駕駛,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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