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邊嫖娼掐死女方拋屍 又殺女伴女微商受審

法律 電子商務 政法 社會 南寧西鄉塘區檢察院 南寧西鄉塘區檢察院 2017-09-03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消息 昨日上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內,53歲的高某某被法警帶上法庭,與去年5月份第一次在中院受審時相比,高某某依然顯得非常平靜和淡定。不同的是,去年上庭受審時,他涉嫌在肥殺害一名女微商,並藏屍衣櫃。還發短信給受害女子的丈夫,造成綁架的假象。不過,在去年的審理過程中,偵查機關發現高某某有遺漏的罪行。而這次上庭,他被查明身負3條年輕女子的性命。對此,高某某在庭上沒有過多辯解,在最後陳述階段也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昨日,此案未當庭宣判。

男子路邊嫖娼掐死女方拋屍 又殺女伴女微商受審

因嫖資起糾紛掐死女子後拋屍

高某某今年53歲,福建人,1987年因強姦罪被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

檢方指控,2007年五六月份,高某某經他人介紹認識了一自稱福建大田籍的女子,數日後一個上午,二人駕車行至三明市三元區巖前鎮至某軋鋼廠道路邊時,二人發生關係。此後,兩人因嫖資產生爭執,高某某認為對方多要錢了,用雙手掐死該女子。作案後,他用蛇皮袋裝著女子,將女子拋屍至三元區某山下,又將女子隨身衣物等分散丟棄。 2008年,女子的屍骨被環衛工人發現。

昨日,高某某認罪,但面對他為何要殺害該女子的問題時,高某某稱之前在公安機關供述時已經說過了,當庭不想多說。高某某的辯護人提出了疑點,稱經過鑑定,被發現的女子年齡大約21歲,但根據高某某的描述,他殺害的女子大約在30歲左右,因此差距有些大,“另外,鑑定說不排除繩子勒脖致死的可能,但是高某某說當時沒有藉助其他工具,是用雙手掐脖子。”

不過,公訴人表示,鑑定意見顯示,女子死亡原因不明,不排除繩子勒脖,而高某某殺害女子時也正是攻擊脖子,因此證據能相互印證。而年齡問題,女子化妝,給高某某造成視覺誤差是正常的。

偷看女伴手機心生不滿殺人拋屍

2013年底,高某某通過網絡軟件結識當時才19歲的小云(化名),二人在高某某租住的合肥市蜀山區井崗鎮某宿舍樓內多次發生關係。

2014年元宵節後的一天晚上,小云在高某某租住處留宿,高某某趁小云熟睡之際,翻閱小云的手機信息,發現其與他人也關係密切,心生不滿,便拿起客廳茶几下的鐵錘擊打小云頭部,致小云死亡。

事發後,高某某將小云屍體放在一個行李箱內,利用駕車回三明市探親之機,將行李箱丟棄於三明市三元區某公路邊的山下。

據瞭解,高某某當時是借用朋友的車,而且還與兩位朋友同行。路上,有人聞到了異味,高某某謊稱去洗車,讓朋友下車,隨後藉機拋屍於某公路邊的山下。

小云的家人證實,事發後小云長時間聯繫不到,他們曾有一次打通了小云的電話,但是對方接聽後沒講話。公訴機關表示,在殺害小云之後,高某某還使用了小云的手機。

殺害女微商後“通知”受害人丈夫

2015年7月9日上午,合肥20多歲的女微商小麗(化名)獨自給客戶送貨,卻沒回來。當晚,警方在井崗鎮一宿舍樓的五樓,發現小麗的屍體被藏在衣櫃內。這起案件同樣是高某某下毒手的。

據瞭解,2014年9月,高某某與從事香菸銷售的小麗通過微信相識。 2015年7月9日10時許,高某某以購買香菸為名,將小麗約至自己的租住處,其間兩人發生爭吵,後高某某趁小麗不注意,將家中的安眠藥放入茶水中,小麗飲用後在臥室內睡著,高某某隨後將小麗殺害。

高某某稱,他與小麗關係密切,小麗曾跟他說要開一家直銷店,還找他借了1.5萬元,他不支持,事發當天,小麗說她的店缺少一個茶桌,“我想想一套茶桌要8000元左右,就說能不能給她買一套茶几。”高某某供述,他本就不支持小麗開店,兩人又因茶桌問題發生爭吵,“她說我老,說我年紀大之類的話,我非常氣憤。”

此後,高某某用小麗的絲襪將其勒死,並藏屍衣櫃。隨後,高某某發短信給小麗丈夫,造成綁架的假象。

原標題:殘忍殺害女微商的他 身上又查出兩件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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