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元紅包引出的一堂法治課

法律 馮國慶 法制 西部法制報 2017-04-13

“官司輸贏不在於你我私人關係好壞,也不在於誰官大官小,關鍵在於你有理沒理,有沒有支持你訴求的有力證據,你該把心思多花在如何講清事實原委,如何提供證據,如何配合法院辦案上。”——

3萬元紅包引出的一堂法治課

朱婷本報記者李成龍

3月17日下午上班後,陝西省銅川市新區審判庭和往常一樣,所有幹警都在各自崗位上忙碌著。下午4時20分許,一名中年婦女以詢問案件情況為由,走進行政庭庭長馮國慶辦公室。該婦女正是兩起行政糾紛案件的原告劉小蘭。劉小蘭面帶笑容地對馮國慶說:“我想向您諮詢點案件情況,另外,想看看我這案子能不能給辦的快些。”馮國慶放下手頭的工作,就劉小蘭對案件疑惑的問題逐一詳細解釋。大概半個小時後,劉小蘭起身離開,悄悄給辦公桌上的報紙底下塞了一個書本大小的茶葉袋。此時,作為一名老法官,馮國慶警覺地意識到劉小蘭舉動異常,立刻站起身來喊道:“你等一下!”但劉小蘭頭也不回地奔下樓去。馮國慶看到已攆不上劉小蘭,來不及將劉小蘭丟下的東西交還本人,就回到辦公室仔細地打量著這個茶葉袋。茶葉袋摸起來厚厚的,開口處被訂書針封得嚴嚴實實,看不到裡面。馮國慶猜測裡面可能裝有錢物,就立即向審判庭紀檢監察部門說明情況,並將茶葉袋原封交由組織處理。在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下,大家打開茶葉袋,經查點,內有人民幣3萬元整。

事情要從5年前說起。2012年,原告投資藥材加工種植業,因為項目立項問題,與當地政府產生矛盾,經多次協商調解未果。

原告劉小蘭一紙訴狀將兩被告分別以行政賠償糾紛和不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糾紛為案由訴至法院。

該案進入訴訟程序後,馮國慶耐心地接待雙方當事人,引導雙方舉證、對當事人進行釋理說法,並結合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力求尋找到一個協調解決雙方矛盾的有效方法。訴訟過程中,原告劉小蘭出於對法院公正司法的懷疑和擔心,害怕法院受到政府幹預,企圖通過拉近與法官的關係,得到有利於自己的判決,於是就想出了以瞭解案情為由,塞給法官紅包的主意。

2017年3月21日,劉小蘭來到審判庭拿回瞭如數退還的3萬元現金後,眼中滿含熱淚,心裡十分後悔。“其實家裡有三個孩子需要撫養,我自己的腿也有殘疾,這兩年生活並不容易。這3萬元是政府給我發放的安置費、過渡費等湊起來的。因為我的兩個案子都是民告官的行政案件,聽別人說老百姓告政府太難了,我心裡很不踏實,才作出了這糊塗事。”劉小蘭聲淚俱下地訴說。負責紀檢的工作人員對她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指出了她行為的錯誤和嚴重性質,給她講明瞭法院的辦案程序和紀律規定,並表達了法院和法官公平、公正、公開司法的態度,打消了劉小蘭對法院公正司法的疑慮。

馮國慶對劉小蘭說,“官司輸贏不在於你我私人關係好壞,也不在於誰官大官小,關鍵在於你有理沒理,你有沒有支持你訴求的有力證據,你該把心思多花在如何講清事實原委,如何提供證據,如何配合法院辦案上。”在審判崗位上奮鬥了一輩子的老法官馮國慶義正言辭地對劉小蘭說,“你要知道,你的行為對案件處理毫無益處,你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這是在害我!”劉小蘭聽了馮國慶的一席話,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也解開了心中的困惑和疑慮,向馮國慶道歉,向辦案人員又是道歉又是道謝,嘴裡不斷地說:“馮庭長,你們都是好人、都是好人,我錯了……”(文中劉小蘭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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