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劉向東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法律 刑法 政法 社會 商洛檢察 2017-06-04

6月2日,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向東以入額檢察官身份對被告人劉某故意殺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訴,落實入額領導辦案要求,為領導幹部辦案起到了示範帶頭作用。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檢察幹警觀摩了整個庭審過程。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劉向東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現場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劉向東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劉向東檢察長宣讀公訴書

被告人劉某故意殺人案是一起因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劉某和被害人李某協議離婚當日,劉某前往李某家取其物品,與李某發生口角,繼而廝打。在廝打中,劉某用雙手掐李某脖子,致李某機械性窒息死亡。在承辦該起案件後,劉向東檢察長仔細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前往丹鳳縣看守所提審了犯罪嫌疑人,複核了案件事實和證據,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完善證據鏈,並認真聽取了辯護律師的意見。庭審前日,劉檢參加庭前會議,並再次修改、完善出庭預案。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劉向東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辯論

庭審中,在宣讀起訴書後,劉向東檢察長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訊問,並運用多媒體依次展示了定罪和量刑證據,清晰地還原了整個案件原貌。在法庭辯論階段,劉向東檢察長髮表公訴意見,並與辯方就案件定性、是否存在救助不及時等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從證據細節、醫學知識及公安機關出警規定等方面進行答辯,論證嚴謹、說理透徹,有力地指控犯罪,充分展現了公訴人認真細緻、專業博學的職業素養,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目前,檢察長辦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訴已成為商洛市檢察機關的新常態,是該市落實司法改革要求,按照員額制改革後辦理案件的一種新模式,為全市檢察機關深入推進司法改革,落實司法責任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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