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閃耀——記“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隴南徽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隊長黃小勇

法律 社會 中國甘肅網 2017-06-08

通訊員 何方

近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的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範立功集體表彰大會上,徽縣公安局三級警督,徽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隊長黃小勇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

黃小勇從天水師範學院畢業後,當了一名老師。2003年,他通過考試成為一名人民警察,工作環境上發生了大變化,為了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黃小永努力工作,向同事虛心學習,經過一年多的“打拼”,他成了所裡的骨幹警員,憑藉自己美術專業的深厚功底和工作的認真負責,創新開展的“圖表工程”受到了上級領導的高度肯定和表揚。由於黃小永的突出表現,他被調到局指揮中心工作,先後到政工監督室、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工作,每變動一個崗位,他都積極面對新的挑戰,能很快地適應新環境,幹出好成績。在政工監督室工作和擔任副主任期間,他身兼多項工作,在別人看來繁雜、瑣碎的工作,他卻幹得有聲有色,被同志們譽為“會幹、能幹、巧幹”業務工作的行家裡手。

2013年3月,黃小勇被組織調整任警務督察大隊長職務後,如何在不講情面的工作和處好同事之間的關係問題中找一個“平衡點”,是對他最大的考驗,為了把督察工作出色地完成好,取得“被督察”同事的諒解,黃小勇沒少與當事人進行傾心交談,最終被他“督察”過的同事都跟他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同時,他還擔任著對外維護警察權利的重要工作,往往當事人由於自身利益對出警或處警不滿意,就打投訴電話,為了讓當事人明白法律程序和對處警的理解,黃小勇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2013年3月29日,徽縣警務督察大隊接到市局督察支隊交辦徽縣水陽鄉石灘村村民石某向省廳督察總隊的投訴稱:“2012年10月14日,自家和鄰居發生糾紛,向水陽派出所報案後至今未做處理。”接到交辦後,黃小勇立即帶領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投訴人石某反映案件水陽派出所已依法處理,只是民事訴求未達到目的,投訴失實。像這樣不實舉報電話經常發生,黃小勇都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好對當事人解釋和處理工作。

從警13年,黃小勇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一步一個臺階地上,基層工作經驗和全面的業務知識,使他在工作中,能夠牢牢地掌握主動權,他先後獲得了“全市十佳責任區民警”“全市人民滿意警察”“抗震救災優秀共青團員”“全市優秀人民警察”“全市政法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全省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突出問題專項督察先進個人”“全省公安機關執法檢查‘回頭看’活動先進個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機關立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先進個人”等十多項省、市、縣表彰榮譽,工作事蹟被省公安廳、甘肅電視臺聯合制作成專題片在《警徽閃耀》欄目播出;連續6年被徽縣縣委評選為優秀公務員,榮立個人三等功3次,獲嘉獎5次。

“榮譽和掌聲只代表過去,我將更加珍惜榮譽,自我加壓,從零開始,再接再厲,再創佳績。”黃小勇告訴筆者。黃小勇同志就是這樣一個懷著對黨無限忠誠和對公安工作無限熱愛,廉潔勤政,愛崗敬業,舍家忘我,一心撲在工作上的人民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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