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法律 刑法 黑社會 經濟 阜新交警 2019-04-13

9日上午,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四個法律政策文件,對惡勢力、“軟暴力”、“套路貸”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界定進行了明確,對涉黑惡財產處置相關問題進行了規範。

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這四個意見分別是《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今年是中央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年,隨著專項鬥爭的全面深入推進,大批涉黑涉惡案件陸續進入起訴、審判環節。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在惡勢力和“軟暴力”違法犯罪認定、依法打擊“套路貸”、處置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產等方面亟待進一步明確、細化。

全國掃黑辦主任、中央政法委祕書長陳一新說,這次四個意見的出臺,有利於規範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準確認定和法律適用標準,促進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有利於嚴厲打擊“套路貸”等新型犯罪,有利於正確處置涉案財產,確保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這次四個意見的出臺,完善了涉黑涉惡案件證據、程序方面的規定。法律政策文件不僅用於指導規範辦案,還將對黑惡勢力形成威懾,有效預防犯罪。

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什麼是“軟暴力”】

《意見》明確提出,“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意見》的另一個亮點是以“軟暴力”手段非法進入或者滯留他人住宅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

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套路貸”成黑惡勢力常用犯罪手段】

“套路貸”也是近年來黑惡勢力經常使用的一種犯罪手段,它危害巨大,而且迷惑性隱蔽性強。哪些貸款屬於“套路貸”?"套路貸"與民間借貸有什麼區別?《意見》明確規定,“套路貸”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明確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存在著本質區別。

四部門:對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出明確法律界定

《意見》列舉了“套路貸”常見的犯罪手法和步驟:

(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

(2)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

(3)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5)軟硬兼施“索債”。

【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遏制滋生】

很多黑惡勢力發展壯大的過程就是不斷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的過程,為此《意見》明確,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時,除要查明黑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事實並對黑惡勢力成員依法定罪量刑外,還要全面調查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依法對涉案財產採取查詢、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要徹底摧毀黑社會性質社會組織的經濟基礎,防止其死灰復燃。

信息來源|央視新聞、學習平臺

微信編輯|王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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