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慶縣公安局關於敦促黃坪“11.21”聚賭案涉賭人員儘快自首的通告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鶴慶警方 2018-12-07
鶴慶縣公安局關於敦促黃坪“11.21”聚賭案涉賭人員儘快自首的通告

鶴慶縣公安局關於敦促黃坪“11.21”聚賭案涉賭人員儘快自首的通告

今年11月21日,縣公安局在黃坪鎮查獲一起聚賭案件,當場抓獲涉賭人員29人,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因涉嫌賭博罪被刑事拘留。經偵查,該案尚有大量涉賭人員在逃。

為提升辦案效率,體現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教育為主的行政執法理念,現鶴慶警方鄭重敦促在逃人員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凡於12月17日之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參賭行為的,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四)的規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原則上不執行拘留處罰;拒不投案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的,原則上依法從重處以拘留處罰。

此通告

鶴慶縣公安局

2018年12月4日

編輯:尹燦麗

審核:陳鍾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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