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檢察機關幫教22個涉罪未成年人踏進大學校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律 大學 政法 社會 拜泉縣人民檢察院 拜泉縣人民檢察院 2017-09-07

湖北省檢察機關幫教22個涉罪未成年人踏進大學校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09-04 10:51

湖北省檢察機關幫教22個涉罪未成年人踏進大學校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9月2日,湖北省監利縣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組檢察官馮慧,接到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華(化名)媽媽打來的電話:“檢察官,我的孩子要去上大學了,衷心感謝您的幫助!”

原來,去年下半年,監利高三學生小華因交友不慎,參與盜竊活動被抓。監利縣檢察院走訪小華所在學校、社區,對其學習生活情況進行調查,得知小華平時表現較好,無違法亂紀現象。經全面調查,監利縣檢察院依法對小華做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今年6月,小華順利參加高考,並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

據統計,像小華這樣曾誤入歧途,經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或附條件不起訴,並經幫教後矯治成功,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涉罪未成年人,今年全省共有22名。“對涉罪未成年人,決不能一抓或者一放了之。”省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近年,我省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堅持依法“少捕慎訴”原則,對主觀惡性較小,屬於初犯、偶犯、從犯,確有悔改表現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訴後依法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在案件辦結後,對有罪不訴的未成年人,加強與家長、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配合,認真落實幫教措施,幫助其儘快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學習。(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陳鵬、王文靜、戴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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