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解決執行難題 努力維護民生權益 大冶法院執行四處執結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

法律 保險 三農 農業 大冶市人民法院 大冶市人民法院 2017-10-15

近日,大冶法院執行四處成功執結一起涉執信訪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為當事人方某(女)追回工資款27700元。方某為此特向大冶法院送錦旗致謝。這是大冶法院將涉民生案件作為“基本解決執行難”重點工作的一個生動案例。

方某於2012年5月到湖北某農業開發公司從事會計工作,2015年3月離開公司時,仍有27700元工資未結清。黃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2016年5月仲裁裁決:湖北某農業開發公司應支付方某工資27700元,支付養老保險損失11651元。

仲裁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該開發公司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方某向大冶法院申請執行,案件由法院執行四處幹警程正純承辦。經調查,該公司由於經營不善長期處於虧損狀態,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中,程正純多次驅車近4個小時前往毛鋪山區尋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均無所獲。

今年5月份,黃石中院執行局開展上街大接訪活動,方某將該案尚未執結的情況向黃石中院執行局局長黃緒清反映。黃局長高度重視該民生案件,將此案納入掛牌督辦涉執信訪案件,並親自督辦。程正純將案件向執行實施四處負責人李海江彙報,李海江當即召開會議,探討執行思路,升級執行力度,採取系列措施。一是邀請申請執行人方某前往公司所在地共同深入瞭解公司現狀,促進當事人理解支持;二是作出對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司法拘留決定;三是向公司股東李某發出協助調查函,要求其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會計賬及收支憑證,並限期將結果函告法院,如仍不履行協助義務,將依法實施司法拘留。期間,程正純多次聯繫李某,做其思想工作,還將公司股東範某傳至法院一同做調解工作。經過多次調解溝通,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方某自願放棄保險損失費1萬餘元,被執行人同意在規定期限內將拖欠工資款償付方某。

方某收到執行款後喜出望外,專程送錦旗到法院當面致謝,感謝法院執行幹警“執法公正,為民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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