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之窗」秀峰區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

法律 刑法 桂林 政法 桂林檢察 桂林檢察 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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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隨著法槌敲響,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蔣家慶在秀峰區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以公訴人身份出庭,對被告人趙某某涉嫌盜竊一案支持公訴。秀峰區法院副院長蘇革擔任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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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趙某某於今年3月底,在桂林市秀峰區正陽步行街附近,用雨傘遮擋作掩護,持鑷子從一名行人的衣服口袋內扒竊一部小米牌手機,盜竊得手後逃離現場,在不遠處被便衣警察當場人贓俱獲。案發後,被盜手機經鑑定價值人民幣900元,已發還失主。經審查,被告人趙某某是個盜竊慣犯、無業遊民,前科累累又不思悔改,曾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卻仍屢教不改,心存僥倖卻難逃恢恢法網,出獄未滿兩年,終又落個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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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蔣家慶檢察長按照庭審程序擲地有聲地宣讀了起訴書,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次出示了定罪證據和量刑證據,並進行了質證,從犯罪構成、社會危害性、量刑建議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還當庭對被告人進行了法治教育,勸導被告人深刻反省,吸取教訓、積極改造,爭取早日迴歸社會。整個庭審過程指控犯罪有理有據,被告人當庭認罪。經審理,法院因趙某某繫累犯,依法對其從重處罰,最終以盜竊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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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後,桂林市秀峰區檢、法兩院主要領導首次同庭履職,也是秀峰區檢察院領導帶頭親歷辦案的一個縮影。秀峰區檢察院在實行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以員額檢察官為基礎,把入額院領導為重點,強化院領導入額後檢察官的角色定位和職業迴歸,將檢察長、副檢察長、專職檢委會委員等分別編入辦案團隊,安排在一線業務部門,為認真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秀峰區檢察院入額院領導一線辦案成為新常態。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不僅落實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檢察長帶頭辦案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贏得了庭審現場各方人員的好評,而且在全體檢察幹警中起到了非常好的示範、引領作用,激勵檢察幹警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不斷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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