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救助“因案致貧”的困難群眾?看定海檢察機關這麼做

法律 刑法 舟山 經濟 養老保險 骨折 視覺中國 浙江新聞舟山 2019-06-26
如何救助“因案致貧”的困難群眾?看定海檢察機關這麼做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因案致貧現象已成為扶貧工作的新難點,亟需社會關注。日前,定海區檢察院與區扶貧辦、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建立“三助”融合綠色通道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通過“司法救助+精準扶貧”的模式,對刑事案件被害人進行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會救助於一體的立體化救助機制,為一批“因案致貧”的困難群眾紓解了難題,體現了司法溫度。

去年5月6日,定海人鄭某因一起鄰里糾紛造成右股骨頸骨折,住院花費6萬餘元,但截至目前未得到任何賠償。

該案移送至定海區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對鄭某所在社區進行社會調查風險評估,瞭解到鄭某丈夫早逝,並育有兩子,其中長子系聾啞人,次子無固定工作,均無力贍養老人。同時,鄭某本人無養老保險,雖然已是70多歲,還在靠做工維持生計,被傷害後無法繼續務工,讓生活徹底陷入窘境。

經調查核實後,定海區檢察院啟動司法救助“綠色通道”,成功為鄭某申請到1萬元的司法救助款。考慮到鄭某年事已高,且因病負債,該院又聯繫鄭某所在街道,該街道又臨時救助其3000餘元。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貧困當事人的,應當立即啟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於是,定海區檢察院主動與扶貧部門對接、查閱相關扶貧政策後,確定鄭某符合低收入農漁戶認定標準,於6月5日發出舟山全市首份貧困識別檢察建議,並建議新城管委會社會發展與綜合管理局對鄭某進行貧困識別,符合扶貧條件的及時建檔立卡。

“若鄭某被識別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相關責任部門將會依照規定,有針對性地對她落實脫貧攻堅責任。”辦案檢察官介紹,對雖然不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條件,但生活較為困難的救助申請人,檢察機關將會同相關部門採取其他方式予以救助。此外,檢察機關保留鄭某的合法訴訟權利,聯繫司法局為其提起民事訴訟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調和雙方矛盾,傳遞司法善意。

司法溫度得以傳遞,但幫扶並未就此結束。定海區檢察院以此案為契機,立足司法救助、社會救助和法律援助“三助”平臺,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聯合出臺《關於建立“三助”融合綠色通道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

據悉,該實施意見共12條,明確將建檔立卡貧困戶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返貧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刑事案件中相關人員特別貧困的等七類人員列為救助對象,檢察機關與扶貧部門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實行救助線索移送、定期聯繫及救助情況通報等制度,就各部門共同發力、聯合救助涉案貧困當事人工作作出規定,建立了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會救助於一體的救助機制。

“我們還會定期對司法救助對象開展回訪,瞭解救助對象的生產生活情況、經濟收入以及救助效果等,進一步培養貧困當事人依靠自力更生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確保貧困戶真正脫貧。”定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應福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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