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男子為索取債務 卸走債務人兒子車輛輪胎被拘留

法律 無為縣 無為網 2019-04-25

日前,無為縣有兩名男子,為索取萬餘元債務,竟然不擇手段,找到債務人兒子所有的機動車後,卸走了兩隻輪胎,長達十餘天。因尋釁滋事違法行為,兩人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

2019年4月19日12時54分,無為縣公安局陡溝派出所接一名群眾電話報警稱:自己停在陡溝鎮老街道一家糧油店處的一輛麵包車,左、右兩個後輪胎被人卸走了。

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經詢問報警人邵某明(安徽蚌埠市某縣人)獲悉:其父邵某生在陡溝鎮境內從事建築業多年,目前拖欠該鎮某社區水泥經營商倪某材料款6580元,拖欠鋼材經營商張某材料款7200元已久。4月8日下午,倪某在陡溝鎮某糧油店處發現了停放在此的邵某明所有的一倆“長安”牌面包車。為索取債務,他與張某商議後,一起動手將邵某明所有的麵包車左、右兩個後輪胎同時卸走,企圖以此來“要挾”邵某明償還其父邵某生所欠的債務。隨後,邵某明委託熟人出面,多次找倪某、張某協商解決,未果。迫於無奈,4月19日,邵某明向公安機關報警。

為規範債務糾紛警情處置,民警當即將倪某、張某傳喚至派出所開展調查取證。在事實面前,倪某、張某分別對自己為索取債務,一時衝動私自卸走債務人兒子邵某明車輛輪胎一事供認不諱。

經民警對倪某、張某法律、政策宣傳,兩人均認識到自己沒有法律依據或法律授權,隨意限制他人使用其合法財產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違法行為;對於解決債務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或採取司法訴訟途徑來解決。於此同時,民警提醒邵某明積極規勸自己的父親應講究誠信,主動出面協商,妥善解決雙方債務。隨後,倪某、張某分別向邵某明誠懇道歉,並將卸掉的輪胎恢復原樣,取得報警人的諒解。

經上級公安機關審批,當日20時許,違法人倪某、張某分別被辦案民警投送至無為縣拘留所執行為期二日的行政拘留。他們倆為自己的一時衝動行為付出法律代價。(無為縣公安局 倪旭生 姚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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