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357家單位70餘萬

法律 天山 社會 華商報 2018-12-10
敲357家單位70餘萬

該皮包公司敲竹槓電話套路

第一次電話(公事公辦)

“某某領導,某報的宣傳費XX元,請安排及時辦理”

第二次電話(催逼)

“領導你好!忙什麼呢?不接電話是什麼意思?”

第三次電話(威脅)

“領導最近忙什麼?我們安排幾個人開車來接你,你最近工作做得比較好,部門幾個領導都想接見你。”

對方如果還不理會,就開始謾罵、恐嚇

華商報商洛訊(記者 程娟 通訊員 李重立)今年28歲的咸陽小夥李某,去年4月份起在西安開起“皮包公司”,在未經大多數行政企事業單位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其他廣告公司,在多家平面媒體上策劃刊登“恭賀版面”,然後郵寄報紙和稅務發票到被刊登單位,以報社名義、記者身份索取款項。一年多時間,李某及其團伙對省內數百家行政和企事業單位下過手,其中357家單位不勝其煩,將合計70餘萬的所謂宣傳費、廣告費匯入到其公司名下。12月6日,商洛警方將該犯罪團伙成員一舉抓獲歸案。

局長報案:“被強迫恭賀”後不堪其擾

今年9月底,洛南縣公安局接到商洛市公安局關於洛南縣某局被自稱《XX保障報》記者敲詐勒索3000元的督辦案件,迅即抽調專人對案件展開調查。

洛南縣某局局長告訴警方,從去年10月份起,他接到一個自稱是《XX保障報》記者的陌生電話,說報紙上已經刊登了有關該局的賀詞,要把發票郵寄過來讓他付款。這位局長當時一頭霧水,之後不斷受到其電話和短信騷擾,甚至是謾罵、恐嚇。“我們單位從來沒有收到過關於《XX保障報》刊登賀詞的相關信函,也根本不知道有這份報紙的存在。”該局長稱,為了解真相他要求對方前來面談,或以短信形式編髮姓名、職務和所在的媒體,但對方拒絕,不斷以《XX保障報》名義、以記者李某的身份進行催賬。在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今年3月份,他將3000元所謂的恭賀版面款項匯入李某指定的公司賬戶,並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省內357餘家單位向其打款

與洛南縣某局一樣,去年4月至今年10月份,省內先後有多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發生了“被強迫恭賀”的案情。這些單位大多數是在收到報紙和稅票後才知自己被“恭賀”了,之後便不斷接到以報社名義、記者身份催款的電話,被迫將款項打到對方的指定賬戶。其中,商洛市商州區一家受害單位在向警方提供的一張稅務發票上,註明了“《X晚報》上百次電話、幾千條短信宣傳費”字樣。

提及因何選擇隱忍時,被敲詐勒索單位表示:“不堪其擾!人家說要以他們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說不過賬就要派記者來找事,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刊登類似恭賀版塊的報紙除《XX保障報》外,還有《陝西XX報》《X晚報》等多家省內外平面媒體,涉及省內357家行政、事業單位,這些單位收到的發票銷售方均為西安小天山廣告公司。

案件明晰後,洛南警方經過對西安小天山廣告公司的銀行賬戶調查發現,自2017年4月至今年10月份,省內先後有357餘家行政、事業單位將合計70餘萬元的資金匯入該賬戶。

嫌疑人供述:冒名記者身份只為方便催款

11月上旬,洛南警方快速鎖定該犯罪嫌疑團夥,並在咸陽彬州警方配合下,將聞風潛逃的“皮包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抓獲。後在其供述下,抓獲另外兩名團伙成員。

到案後,李某供認,他和他的西安小天山廣告公司與媒體無任何聯繫,在《XX保障報》《陝西XX報》《X晚報》等報紙上刊登的“恭賀版面”,是他出少量的媒體版面費,經西安一家與報社有業務往來的廣告公司老闆馬某某之手刊出(馬某某已被另案處理,現羈押在渭南看守所)。他冒名記者身份,只是為了方便向這些單位催款。

犯罪嫌疑人史某與李某是同學關係,今年3月與李某結夥,經調教成為李某公司的“業務能手”,他的愛人郭某也被他發展為“專職催款員”。

嫌疑人郭某交代,報紙上的恭賀版面刊出後,她負責按照名單催賬;李某和她老公史某負責聯繫相關單位,告訴對方說自己是某報記者,將報紙上已刊登了賀詞的事告訴對方,然後郵寄發票和報紙,向催款單位的領導發短信,內容分三步:“某某領導,某某報的宣傳費XX元,請安排及時辦理,時間長了財務過不了賬,望理解。”“領導你好!忙什麼呢?不接電話是什麼意思?”“領導最近忙什麼?我們安排幾個人開車來接你,你最近工作做得比較好,部門幾個領導都想接見你。”如果這些單位領導還沒反應,就說些威脅、恐嚇的話,最終讓這些單位將錢打過去。

12月6日,洛南警方依法將該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抓捕歸案。嫌疑人郭某因有身孕,目前已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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