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要內外一致'

法律 法制 古巴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7-1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要內外一致

近日,一些有關在華外國人不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報道引起熱議,多數人呼籲應該予以與國人的同等對待,不能特殊。這種情況反映出人們的法律意識在增強,中國的國際地位在提高,確實應該給予肯定和支持。

人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於法律而言,應該只講法律的規定,不講對象是誰,國人和外國人都一樣需要遵守和執行。中國是個文明古國,人們常以禮儀為先,尤其是對待來自國外的人員,習慣以“外賓”相稱、相待,以尊敬、禮讓、優待為懷。無疑,體現文明、體現主人意識的此類做法,應該傳承、應該發揚。

但是,這樣的禮遇不等於放縱外國人不遵守中國的法律,不等於要讓他們在中國成為“法外之人”。恰恰相反,應該在禮貌對待他們的同時,提醒他們遵紀守法;遇到他們違法時,同樣應該講明緣由,按照規定予以處罰。誠然,這樣做的時候,需要按照國際慣例和“領事”規定,必要時向有關國家的在華外交代表機構出示有說服力的證據。這樣做,符合法理,符合權限,天經地義,相關國家也會理解並配合。我們的相關單位一再提醒國人在國外經商、旅遊、探親訪友時,要注意瞭解和遵守當地的法律、習俗,不做違法的事情,道理也在這裡。國人在國外違法違紀時,同樣應該接受相關法律規定的處置。

中國在加快立法,也以“法治”為目標,將國家建設成為“有法、講法、依法、執法”的國度。可喜的是,法律在不斷健全,法律意識在不斷深入,執法的水平在不斷提高。面對一些外國人在中國違法的案例,人們能夠從法律角度和意識表明態度,提出建議,更是“法治”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概念的落實和延伸,有助於國家“法制”和“法治”的進一步形成。

順便說一句,對於那些常住中國的外國人,更必須給他們施以中國的法律教育,嚴格要求他們按照中國的法律行事,違反中國的法律時需要老實地接受相關處罰,不得以“我是外國人”為由要求特殊待遇。

可以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內外一致原則基礎上的具體、嚴格落實,必將推動我國“法治”進程的建設和完善,有利於國內的穩定與和諧,有利於我國國際地位的進一步提高。

作者:徐貽聰(中國駐古巴前任大使)

監製: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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