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區:通報2起基層黨員嚴重違紀典型案件

法律 馬龍 政法 社會 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2017-09-14

今年以來,利通區紀委監察局持續加大基層黨員違紀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力度,為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增強全黨紀律性,現將近期查處的2起基層黨員嚴重違紀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金星鎮裕西社區黨員馬學林違紀案。2016年2月4日,馬學林因犯掩飾、欺瞞犯罪所得罪,被靈武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2017年3月24日金星鎮黨委給予馬學林開除黨籍處分。

板橋鄉波浪渠村村委會委員馬龍違紀案。2017年3月31日,馬龍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2017年7月26日,板橋鄉黨委給予馬龍開除黨籍處分。

上述2起基層黨員幹部嚴重違紀案件,涉案黨員幹部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紀,影響黨的形象,損害人民利益。通報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和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認真吸取教訓,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法紀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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