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還借款意外身亡,債權人起訴其妻兒獲支持

法律 4月吃什麼 臨湘 瀟湘晨報 2019-07-13
男子未還借款意外身亡,債權人起訴其妻兒獲支持

△網絡圖片

借款後借款人意外身亡,債權人唐某向其繼承人追索債務卻屢屢遭拒,反被質疑借條上沒有按手印,不具有法律效力,拒不付款。為維護自身權益,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的妻子何某和兒子謝某償還欠款。近日,岳陽臨湘法院審理了這起案子。

經法院審理查明:原告唐某與借款人是朋友關係,2017年5月,借款人向唐某借款20000元並出具借條一份,約定月利率1%。2018年4月,借款人去世後,原告唐某多次向何某和謝某討要欠款。另查明:借款人與妻子在源潭集鎮建房屋一棟,借款人去世後,何某和謝某繼承了謝某的遺產。

法院認為,經筆跡鑑定確認,該借條確係謝某所書,司法鑑定確認了借條的真實性。唐某與謝某之間簽訂的借條屬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合法有效。謝某去世後,其妻子和兒子作為謝某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了謝某的遺產,故對謝某生前債務負有償還義務。因借條並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原告唐某可以隨時向兩被告舉張權利。

綜上所述,法院最終做出判決:限被告謝某、何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唐某償還借款20000元及利息。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柳逸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