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是現狀,債權轉讓是新機遇!

法律 經濟 跳槽那些事兒 金融 債轉轉 2019-04-14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市場的蓬勃發展,人與人之間的經濟活動越發頻繁,導致了許多必不可免的經濟糾紛發生。其中,最常見的經濟糾紛就屬經濟合同糾紛。甲方與乙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由於經濟事物的頻繁往來與長期積累的“信貸危機”,造成了許多呆賬、壞賬的產生,債權人紛紛表示:要錢難!

據國際金融協會(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IIF)於今年(2019)1月15日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球債務升至244萬億美元,為全球GDP的318%。另外,IIF報告指出:新興市場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借貸,其中中國增長顯著。

執行難是現狀,債權轉讓是新機遇!

既然中國有這麼多的借貸問題,那麼他們在發生“信貸危機”要錢難的時候,會怎麼辦呢?一般來講,在“法治強國”的21世紀,債權人選擇優先找法院處理。然而,法院也存在大量執行難問題,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公佈的終本庫案件數量多達2.5萬件。而普通法官每年大概要處理執行案件200件,由此可見法官的工作量之大。執行法官也是人,面對如此繁重的工作和任務量,執行法官一肩挑起,確實壓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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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債權人需要按時上下班,需要照顧家庭。不斷地跑法院、見法官、尋找債務人下落、尋找債務人財產……看起來很簡單的事情,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而時間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最大的成本

另外,因為債權案本身的問題。債權人對債務人存在情緒,同時對執行法官的工作和壓力沒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難免將情緒發洩給執行法官。然而,情緒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會增加事情的難度。當然,也許是小編作為旁觀者才能如此淡定,換作自己是第一債權人時,也許同樣很難控制。


執行難是現狀,債權轉讓是新機遇!

為了更清晰的劃分不同性質的債務人,從而做到點對點精準執行,小編主要對債務人進行了以下6種分類:

1.確實破產的債務人。(eg:張三向李四借錢週轉,結果由於張三的決策錯誤,導致公司破產,沒錢還李四。此時,張三就是確實破產的債務人)

2.有財產,但將財產藏匿起來的債務人。(eg:《新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若債權人無法證明借貸金額花費在共同生活開銷或者家庭支出,則配偶無義務償還債務。這是許多善於鑽法律漏洞的,一個藏匿的好機會)

3.有財產,拒不償還債務的債務人。(eg:唐山“教科書式老賴”就是典型。來自的唐山的黃淑芬女士肇事罪,本應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及經濟賠償,但黃女士卻以沒錢耍賴。事實上,黃女士是有車有房一族,只是為了躲債而惡意隱匿財產,實屬“教科書式”老賴。)

4.玩消失的債務人。(eg:樂視老闆賈躍亭)

5.法官找到債務人的資產,但由於債務人欠多個債權人債務,最終資不抵債,無法償還輪候查封的債權人。

6.法官找到債務人的資產,卻難於變現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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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債務情況也是十分複雜的,主要分為以下2種:

1.債務很多時候,會出現三角債,甚至多角債

2.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存在親屬關係、親戚關係、同學關係、朋友關係、同事關係等,礙於情面,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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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最終的結果都是造成執行難,使得執行難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並且其中的矛盾關係錯綜複雜!因此,與其急於擺平債務,不如瞭解一下現代新型的債權處置方法——債轉

債轉,顧名思義就是指:合同債權人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3人的行為,從而第3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的權利,第3人成為新的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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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轉小科普:新債權人的優勢知多少?

1.已經不是原始債權人,對債務人沒有情緒,這對於解決問題來講,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2.相對於原始債權人,更熟悉法律流程,更理解法官的工作與困難。

3.更熟悉債務人,對債務人的財產和下落有一定的瞭解。

4.在「債轉」的過程中,新老債權人都無需付任何擔保費用,直到債權被轉讓,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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