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湖裡:織密多元解紛網

法律 王海燕 交通 法制 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 2017-08-30

如今,在福建省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矛盾糾紛有了更多的處理途徑。經過訴調對接中心這一過濾網後,矛盾糾紛實現了繁簡分流,既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壓力,實現了以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較好的辦案效果,獲得了公正與效率的平衡和統一。

繁簡分流 成績亮眼

在湖裡法院,立案庭下設的訴調對接中心並不是人數最多的庭室;但是,這個由5名法官組成的“小中心”,每年卻都能拿出亮眼的成績單。訴調對接中心堅持讓簡單案件適用簡易程序、複雜案件適用普通程序,通過繁簡分流讓案件效率大幅提高。2016年,訴調對接中心共審結案件3847件;僅2017年上半年,訴調對接中心就又分流案件2210件。

某物業公司把小區的20家業主告上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承辦法官仔細審核了雙方的物業合同、水電費收費票據等證據材料後發現,這個案子看似複雜,其實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完全可以適用小額速裁程序。最終,這個牽涉幾十人的系列案件在15天內調解成功,物業公司承諾改進服務,業主也繳清了拖欠的物業費。而且,由於案件是通過小額速裁程序調解成功的,還免收了當事人的訴訟費。

類似這樣訴訟標的較小、事實清楚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和買賣合同糾紛,一年多來湖裡法院經手了近兩千件。為了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訴調對接中心對該類案件的審理進行規範,集中歸納類案矛盾焦點,統一事實認定標準和裁判尺度,以提高案件審理的準確性,真正發揮了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的作用。

院內駐點 優勢互補

在湖裡法院審判大樓一樓,距離訴訟服務中心最近的兩間辦公室,分別掛著“律師調解工作室”和“人民調解員工作室”兩塊牌子。糾紛來到湖裡法院,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律師和人民調解員都能介入調解。這兩間調解室,是湖裡法院引進外部解紛力量、為來法院的當事人提供多樣糾紛解決渠道的舉措之一。它們就像設在法院內部的分流閥,有效分流了部分訴訟案件。

“他違約在先,根據約定就必須賠償我合同價款50%的違約金,如果他不賠償到位我是不會同意調解的。被告如果再這樣沒有誠意,你也別調了!”當事人老林在與法院的電話裡一言不合就劈頭蓋臉地撒了一通火。

電話這頭,並不是案件的承辦法官,而是在湖裡法院“律師調解工作室”的值班律師,福建卓法律師事務所的王海燕律師。面對當事人的怒火,王海燕不急不躁,耐心解釋道:“如果你能進一步舉證說明損失的情況,對方抗辯違約金過高就更沒有道理了,我也可以更好地溝通工作……”

怒氣衝衝的老林在王海燕的解釋下慢慢理解了法院的工作,並表示會配合法院主動與債權人溝通,爭取儘快解決該起貨物買賣糾紛。

與老林通完話,王海燕又立刻投入到另一起一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在細緻的調解工作之後,王海燕既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使雙方權益更趨公平;又有效維護了交易的穩定性,購房者表示將盡快籌款付清欠款,開發商也表示不再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王海燕趁熱打鐵,把開發商在法院的5個同類型案件一併成功調解。

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其中,《意見》提出要“推動律師調解制度建設”,要“加強與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溝通聯繫,吸納律師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名冊,探索建立律師調解工作室,鼓勵律師參與糾紛解決”。

就在同一天,湖裡法院與廈門市律師協會共同簽訂了“關於在湖裡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的備忘錄”,向包括王海燕律師在內的首批24名律師特邀調解員頒發聘書;7月1日,24名律師“走馬上任”,廈門首個“律師調解工作室”正式開始工作。運行一年來,律師調解工作室成功調撤372起糾紛。

除了調解糾紛外,調解工作室的律師還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法律宣傳等服務,有時還協助法院做好涉訴信訪案件的疏導化解工作。律師們認真聽取信訪人訴求,評析信訪事項,有針對性地做好釋法析理工作、提出處理建議、引導當事人申訴,有效實現息訴罷訪;對於不屬於法院訴訟處理範圍的,律師們耐心解釋,建議信訪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維權;對於符合援助條件的,則建議其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特聘律師擔任特邀調解員,主要是為了藉助他們自身的專業優勢,提升法院調解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也讓前來訴訟的當事人有更多化解糾紛的途徑。

“律師的時間就是金錢,但並不是一切都能用金錢來衡量。”王海燕對記者說,“我們也希望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為當事人儘快解決糾紛盡一份心力。”

律師調解工作室的隔壁,則是另一個調解室——人民調解員工作室。湖裡法院選聘1名特邀人民調解員常駐訴調對接中心、1名人民陪審員常駐交通法庭參與案件調解,調解員在法官的指導下重點參與對涉交通案件、物業糾紛案件的訴前調解和其他簡易案件的訴訟調解。2016年,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各類案件達1000件以上,調解成功513

件;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交通案件248件,調解成功26件。

莫琛作為湖裡法院選聘的人民調解員,已經在法院“上班”4年了。外形時尚靚麗的她,其實是個成熟穩重、經驗豐富的“老”調解員。

“那個小區的情況我瞭解,你們物業公司平時的服務工作我也知道。我去現場看過,就301反映的活動平臺衛生問題你公司該給解決還是要給解決的。至於物業費在你公司改進服務之後我會勸業主如期去交,一分也不會少。”面對糾紛,莫琛總能應對自如。事實上,莫琛對轄區範圍內很多小區的現實情況和物業公司的服務水平都瞭如指掌,有些業主有時候都不如她對小區所掌握的情況清楚。

“法官、律師有專業方面的優勢,而我們的優勢就是貼近群眾。我們說不好法言法語,但群眾有時候更能聽得懂,所以我們著重調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等一些比較簡易的糾紛。這也是人民調解和司法訴訟、司法調解、律師調解的優勢互補吧!”莫琛對記者說。

無縫對接 網絡密織

法院內,訴調對接中心承擔起糾紛“分流閥”的職能;而在法院外部,湖裡法院也通過對接其他單位解紛力量,織密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解紛網”。

近日,湖裡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接到禾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來電,稱其正在調解的糾紛中,一方當事人彭某因施工受傷,胸椎壓縮性骨折,無法下地走動,短時間內無法到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但彭某又亟須通過司法確認程序從僱主胡某處獲得賠償金。

該案承辦法官及書記員立即出發,與禾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一同前往彭某住處,指導三方達成調解協議,並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最終,彭某及時獲得了9萬餘元的賠償款。

該案經媒體報道後,社會影響顯著。有媒體發表評論稱:“為湖裡法院主動作為的法官點個贊,贊他們自有的無需外火烘烤的人性溫度,贊他們那濃濃的服務情懷。”

其實,在“人性溫度”之外,湖裡法院的工作更離不開制度的有力助推。湖裡法院訴調對接中心近兩年來與禾山司法所、禾山街道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中心展開多項合作:以電話、到場、入戶等方式提供法律諮詢;對當事人雙方有意向進行司法確認的案件,指導當事人辦理相關手續,對禾山司法所出具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28件;為司法所調解員進行調解技巧及工作規範培訓50餘人次;對禾山司法所轄區內重大影響案件及時出具相關法律意見,與禾山司法所保持溝通聯繫,促進糾紛在訴前化解。

2017年5月9日,廈門法院系統首次以人大代表個人名義命名調解室,並在湖裡法院禾山法庭、殿前法庭分別掛牌。其中,葉福偉調解工作室設於禾山法庭,鍾慶達調解工作室設於殿前法庭。同日,湖裡法院向葉福偉、鍾慶達兩位市人大代表頒發了特邀調解員聘書。

除在兩個法庭設立調解工作室外,湖裡法院還在兩位代表所在的後坑、鍾宅兩個社區也設立了調解工作室,便於社區居民就近調解。調解室成立後,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訴訟前和訴訟中的案件均可委託兩位人大代表及其團隊進行先行調解。

2017年5月12日上午,受殿前法庭委託,廈門市人大代表、湖裡法院特調解員鍾慶達,成功調解了原告廈門某服飾有限公司與被告福建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蔡某、陳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鍾慶達以自己的從商經驗,以身說法,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分析與勸解。經過近三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一起長達近兩年的商事矛盾糾紛得以和平化解。這也是5月9日成立人大代表特邀調解工作室以來,該工作室成功調解結案的首例矛盾糾紛。

湖裡法院還依託全省首個自貿區法庭,積極對接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通行方式,與廈門國際商事仲裁院、廈門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廈門貿促會、廈門市知識產權局等行業性、專業性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逐步建立凸顯自貿區特色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並聘請14名特邀調解員,受委託、委派調解、協助調解涉自貿區案件,積極推動區域性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建設,實現商事糾紛處理的高效率、高效益。

除此以外,湖裡法院還積極與區工商局、區工會、街道調委會、司法所、保險協會調委會、工商聯調委會等職能部門溝通,大力推進消費糾紛、勞動爭議、保險等案件的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其中,交通法庭基本實現與市保險協會調解的無縫對接,協助民一庭勞動爭議團隊與湖裡區勞動爭議人事仲裁院就勞動爭議案件實現每季度生效法律文書共享,對該院的法律問題進行指導。對法院受理的58種案由案件,湖裡法院按照原告所屬街鎮、社區進行登記、統計,並且定期通報,以促進街道、社區重視糾紛的提前化解。

繁簡分流 成績亮眼

為了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訴調對接中心對案件的審理進行規範,集中歸納類案矛盾焦點,統一事實認定標準和裁判尺度,以提高案件審理的準確性,真正發揮了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的作用。2016年,訴調對接中心共審結案件3847件;僅2017年上半年,訴調對接中心就又分流案件2210件

院內駐點 優勢互補

在法院審判大樓設“律師調解工作室”和“人民調解員工作室”,引進外部解紛力量,為來法院的當事人提供多樣糾紛解決渠道,有效分流了部分訴訟案件

無縫對接 網絡密織

對接其他單位解紛力量,織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解紛網”:與轄區內司法所、街道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中心展開多項合作;以人大代表個人名義命名調解室;依託全省首個自貿區法庭,積極對接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通行方式;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大力推進訴調對接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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