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偷拍25歲姑娘臥室半年被行拘5日,網友炸鍋

法律 刑法 租房 加利福尼亞 光明網 2019-04-06

原標題:偷拍女生臥室半年行拘5日,這是在縱容“壞房東”

文丨歐陽晨雨

又是一起出租房安裝針孔攝像頭的惡劣事件。

今年25歲的李女士,在常州租住的房子裡生活了近一年,未曾想到大概半年前,房東陳某居然在她居住的臥室裡悄悄地裝了個針孔攝像頭。最終,房東陳某因侵犯他人隱私,被天寧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房東偷拍25歲姑娘臥室半年被行拘5日,網友炸鍋

(房東陳某在派出所)

這個處罰很快在網上引發爭議,很多網友認為太輕了。

的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對於有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就房東陳某的違法事實而言,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他人隱私,長達半年之久,比起偶爾的侵犯他人隱私行為,性質更加惡劣,後果更加嚴重,而行拘5日不過是行政處罰“入門”幅度而已。

從以往的執法實踐來看,對於類似在出租房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偷窺他人隱私的行為,也鮮有區區5日行政處罰就了事的案例,基本上都列入了“情節較重”的範圍。

媒體曾報道,2016年幾名女孩在大連市租房,沒有想到,她們租住的地方安裝了7個攝像頭,生活起居全部暴露在攝像頭之下,而安裝監控設備的,是同住一個屋簷下的二房東,此人後來被行政拘留10日。

又比如,去年1月,河北石家莊日租房的經營者劉某,在房間插座內安裝針孔攝像頭,結果被一對租房的情侶無意中發現,劉某後因偷拍他人隱私,被當地警方處以10日的行政拘留。

但是,在受害者看來,即便是對那些安裝針孔攝像頭的違法者處以10日的行拘,也難以解心頭之恨,誰願意自己的隱私被他人偷窺、偷拍?如果不予以重罰,又怎麼能讓這些“壞房東”長點記性?

房東偷拍25歲姑娘臥室半年被行拘5日,網友炸鍋

從法理上看,對這類偷拍、偷窺等行為,僅處以行政處罰,確實有畸輕之嫌。

一種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是看其社會危害性。在出租房等場所安裝針孔攝像頭,對公民隱私的侵犯程度,比起一般的偷窺、偷看,更具有隱蔽性、持續性和侵害性。特別是一些不法分子,長期從事違法行為,違法存儲大量隱私信息,可能給當事人造成嚴重的創傷和困擾,僅僅關個幾天就放出來,既難以寬慰受害者的心靈,也難以達到懲戒的效果。

在現實中,此類違法行為可謂“絡繹不絕”,雖有處罰但成效並不樂觀,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僅僅納入治安處罰,並不能有效震懾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環顧全球,將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偷窺行為入罪,是一些西方國家的通常做法。比如,美國的阿拉巴馬州、德克薩斯州、加利福尼亞州、夏威夷州等都明確立法,未經允許安裝隱蔽攝像頭屬於犯罪行為,最高罰款2萬美元、入獄2年。

事實上,我國刑法也規定了相應的懲治之道。根據《刑法》,“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對於何謂“嚴重後果”,目前沒有司法解釋明確標準,還需要相關部門研究細化。

就出租房安裝針孔攝像頭行為看,雖然沒有造成“致人死亡”“身心疾病”等後果,但也對公民隱私權利構成了嚴重的侵犯。加大法律打擊力度,這是民心所向。

房東偷拍25歲姑娘臥室半年被行拘5日,網友炸鍋

(李女士所住的出租屋)

對於隱私權利受到侵害的房客而言,除了依靠執法機關打偷窺者的板子外,還可以依法尋求其他救濟。根據《侵權責任法》,以及最高法《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侵害他人隱私權,應向被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並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至於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依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後果等綜合認定。

當然,房客還可以依據《合同法》,單方解除租賃合同,要求房東返還房屋租金以及利息。

要成功遏制這類偷拍行為,同樣重要的是要封堵濫用針孔攝像頭的源頭。《刑法》明確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屬於國家專控產品,生產、銷售受到嚴格限制。

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廠家置若罔聞,網上銷售渠道暢通無阻,一些不法分子輕易便能買到“作案工具”。在這起案件中,房東陳某就稱,“這個攝像頭是自己去年在無錫的一個小攤位買的”,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成本之低廉,由此可見一斑。

法律不能坐視公民權利受損。面對濫用針孔攝像頭等亂象,既要落下法律的板子,讓不法分子付出更大的違法成本,也應溯流而上,切實斬斷不法生產、銷售的渠道。如此,公民的生活空間,才會變得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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