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小孩?逗小孩?25歲男子被打進ICU 兩保安涉嫌非法拘禁被拘'

""搶小孩?逗小孩?25歲男子被打進ICU 兩保安涉嫌非法拘禁被拘

小張被反手捆綁控制

"搶小孩?逗小孩?25歲男子被打進ICU 兩保安涉嫌非法拘禁被拘

小張被反手捆綁控制

搶小孩?逗小孩?25歲男子被打進ICU 兩保安涉嫌非法拘禁被拘

事發當晚,警方趕到現場

“逗小孩”被當成“搶小孩”?7月11日晚8時許,成都龍泉驛區麗陽小區A區與C區之間的步行街上,25歲的小張雙手被反捆、遭群毆,後被警方帶走送醫。醫院病情診斷書顯示:小張外傷性脾破裂,盆腔積血,左側7、9肋骨骨折,另有精神分裂症。家屬稱,小張脾臟被摘除,一度住進ICU。

25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家屬處獲悉,小張已出院回家休養。而兩名當晚參與現場處置、捆綁小張的保安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據轄區龍泉同安派出所民警稱,目前該案仍處於偵查階段。

他做了什麼

被疑“搶小孩”

25歲小夥遭毆打 一度住進ICU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小區居民處獲得的事發當晚多段視頻顯示,小張雙手被反捆,面部朝下趴在地上,雨夜下被眾人團團圍住,視頻中多處聲音稱小張“搶小孩”——“娃娃背在背上都敢搶”;“這個搶小孩的,被打慘了”……

7月16日,記者曾到事發現場採訪,多位小區居民稱,小張正是因為“搶小孩”遭到毆打。一個較一致的說法是,當晚有人在人群中喊了聲“搶小孩”,後群情激憤,小張被打。但對於事發時誰喊出的“搶小孩”、小張如何“搶”的等信息,受訪居民則說不清楚,只稱當時有一位老人帶著小孩。

小張家人則表示,小張平時就喜歡小孩子,事發時應該是在“逗小孩”,不可能發生“搶小孩”的情況。

小張舅媽葉女士介紹,小張是一個對小孩子很好的人,自己有一個小女兒,“他對這個妹妹非常好,雖然自己工資不高,平時妹妹要什麼他都會買”。葉女士稱,不管侄兒搶沒搶小孩,都應該先控制住,等警方調查清楚再說,而不是直接拳打腳踢。小張弟弟曾先生也稱,“一切都應該由法律來說話,他們沒有權利動手打人。”

“當晚我們下班剛回來,他吃完飯就出去了,因為平常都要出門轉一轉再回來。”小張父親張天銀告訴記者,不久便接到兒子被打的消息,隨即他和愛人劉蓉下了樓,“到場後,看到兒子被皮帶捆著手,倒在花臺前,後來才被鬆綁。”當時不少人情緒激動,警察到場欲帶離小張時,還有不少民眾稱不能帶走。

曾被診斷精神殘疾四級

家人稱小夥已出院 治療費近4萬

記者採訪時,有多人稱小張存在精神問題,推測其可能犯病出現了異常舉止。一張殘疾證顯示,小張為精神殘疾四級,該證也得到了殘聯部門確認。但小張多位親屬稱,小張平時都在用藥,除了智力不夠成熟外,與常人無異,事發前還有一份洗車場的工作。

記者回訪事發現場時發現,該區域位於麗陽小區A區與C區之間的步行街上,現場共有兩個監控攝像頭,但攝像頭的方向均被調向了上方,指向住宅樓。物業解釋是為了盯防高空墜物。也因此,小張當晚舉動如何、毆打如何發生,現場監控並未記錄下來。

一份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書顯示,當晚小張被送醫後,醫院診斷其有外傷性脾破裂,盆腔積血,左側7、9肋骨骨折,另有精神分裂症。張天銀稱,兒子脾臟被摘除,一度住進了ICU,還向記者出示了兒子被摘除脾臟的照片。

昨日,張天銀告訴記者,經過醫院救治,兒子現已出院回家休養,但身體較為虛弱,精神受到了極大影響。他還稱,兒子的治療花去了近4萬元,所有費用均是自己出的。

“不管怎麼說,當晚動手的人、參與的人都應該有責任,現在警察正在進行調查,也鎖定了一些人,拿了照片要兒子指認。但我們想等他精神狀態各方面好一點的時候再指認,不冤枉誰,也不放過誰。”張天銀說,目前警方已經對當晚參與捆綁的兩名保安進行了拘留,“昨天警方也組織見面調解了一次,但還沒有結果,他們覺得自己沒有錯。現在誰說了都不算,那就等警察的調查,後面司法程序的判定來確認。”

目擊保安:

小夥兩度抱人娃娃 被打也不放手

那麼,當晚小張究竟是否有“搶小孩”的舉動?毆打又是如何發生的呢?25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找到了當晚從一開始便目擊並參與前期處置的另一名保安徐書明。

事發當晚,徐書明正好在C區門口崗亭值勤。徐書明介紹,在執勤過程中,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抱著一個1歲左右的小孩到崗亭前,請求幫忙臨時抱看一下小孩,“男子說他(小張)要爭娃娃,他要去整他”。

徐書明稱,男子將孩子遞給他後出了C區門,小張緊隨,然後自己也出了小區門,“他們好像發生了抓扯”。之後,小張往對面的A區走去,自己則將孩子遞還給男子,“男子剛剛接過娃娃,那個小夥子又返回來在他面前站著,男子就說‘你看他還不服’。”

“我問他們有沒有什麼冤仇,男子說沒有,我說那既然沒有就算了,別打架罵架。”徐書明說,隨後男子便抱著孩子回到了C區。

徐書明在門外站了一會,這時“一個爺爺揹著孫娃子出來,那個小夥子又跟著攆了過去,在一個監控杆的位置,就伸手抱那個娃娃。一旁的婆婆就用傘把子打他,但他又不鬆手。”看到此情況,“感覺不對”,徐書明跟著跑了過去,正在A區巡邏的保安何在軍也跑了過去,“我們就把他手分開,在旁邊站著,然後帶娃娃的就喊報警,後小夥子也說報警。”

徐書明稱,現場逐漸圍了很多人,僵持了一段時間後,“小夥子就想跑,不知道是哪個人把他拉了回來,摔倒在地上。”

見小張被人圍住,負責此區域巡邏的保安也已趕來,在人群擁擠中,徐書明稱自己被擠了出來,後面發生的情況並未看見。

他們做了什麼

兩保安被刑拘

家屬認為他們是行使職責控制嫌疑人

張天銀所稱被拘留的保安,是52歲的何在軍和51歲的鄒全有,兩人均系麗陽小區物業保安。

25日,記者從小區物業及兩名保安家屬處證實,兩人7月14日晚被公安機關傳喚,前往派出所配合調查,後於7月16日被刑事拘留,至今未歸。保安家屬手中的拘留通知書顯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對何在軍及鄒全有刑事拘留,所涉罪名為“非法拘禁罪”。

兩人被拘留的信息,龍泉同安派出所一值班民警向記者進行了確認。

7月16日,記者曾與物業保安主管遊先生取得聯繫,其稱,因事發時小張被指為“人販子”,現場處置保安用皮帶對其進行了捆綁控制。

何在軍兒子何先生介紹,當晚父親在A區巡邏,事發地正好在A區與C區之間,父親隨即參與處置,“但並沒有動手打人,儘管確實是他綁的人,其實也是在進行保護,不然,他(小張)絕對會被打得更慘。”

“他是出於職責所需,為何成了非法拘禁?”何先生表示不解,“當然,我們也承認,當時最好的辦法是把人帶到保安亭或物業辦公室,等警察來。但當時圍了幾百號人,根本走不動,控制不了。而且現場還有群眾喊,如果保安不控制住,就要找保安麻煩。”

鄒全有愛人也為此叫屈,“他原本在B區巡邏,對講機裡喊有情況,才跑過去的,結果現在成了這個樣子。如果跑慢點,不過去,就不會被拘留。”

案件仍在調查

警方確認兩名保安被拘留

7月16日,記者在現場採訪時,從轄區同安派出所當日出具的受案回執單看到,“張某某被傷害一案我單位已經受理”。警方也就小張案件進行調查。

25日,記者再次來到派出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對於兩名保安被拘留,一名值班民警表示確有此事,稱有問題肯定要處理。對於小張是否“搶小孩”的調查認定,該值班民警則表示不清楚,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不便透露。

後記者又與成都公安龍泉分局宣傳部門進行聯繫,對方回覆,無法受訪。

律師說法

保安是否有權 捆綁被打小夥?

本事件中,兩名保安的捆綁行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如果遇到犯罪行為正在發生,保安是否可以去控制他人呢?

四川有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柄堯認為,需要分情況而定:其一,如果當事小夥確實存在搶小孩的行為,保安是可以將其扭送公安機關的。法律明確,公民對正在實行犯罪或者犯罪後被及時發覺的、有權扭送到司法機關。這種扭送行為,包括在途中實施的捆綁、扣留等行為,不能認為是非法拘禁。

其二,如果當事小夥並沒有搶小孩,但保安誤以為是要搶小孩,那麼可能存在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假想防衛不可能構成故意犯罪,只能構成過失犯罪。而非法拘禁屬故意犯罪,在假想防衛情況下無法成立。假想防衛只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罪等。

其三,若保安明知小夥沒有搶小孩,仍舊實施捆綁,則存在主觀故意,則有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明確,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構成非法拘禁罪。此外,若造成人輕傷以上,則還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張小軍律師則認為,公民採用捆綁的方式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機關的行為,若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則不違法。同時,公民對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採用捆綁、扣留等行為,不能認為是非法拘禁。

而在此案中,如果當事小夥已經被群眾包圍,存在毆打、放棄反抗的情形下,保安做出用皮帶捆人的行為,則明顯超出合理限度具有過失,涉嫌非法拘禁。

▼對話張某某

“小孩眼神有求助 就去抱了一下”

小張到底有沒有如保安徐書明所稱,去抱他人小孩?如何被打的?記者對話了被打的小張。

記者:當晚你知道為什麼被打嗎?

小張:因為以為那個人是抱小孩的,是人販子,我就去勸,想把小孩拉過來,抱了一下,就跟他(對方)兩個打了起來,壩壩外面一群人就過來了,有的就勸,我就站了一會,又過去問他你是不是,然後在一棵樹下面就打了起來。後面就模糊了,然後有保安過來勸架還是什麼的,然後就這樣迷迷糊糊的被打糊塗了。第二次,也不知道誰取了我的皮帶打了我一頓。

記者:被打了多久?

小張:這個不清楚,已經打蒙了。

記者:你剛才說你以為是人販子,而別人說你是人販子?

小張:對對,就是這個事。

記者:當時你看到這個小孩是被誰帶著的?

小張:一個年輕的,一個稍微三四十歲五十的男的,中老年。

記者:他是把孩子揹著的嗎?

小張:對。

記者:他們是什麼關係你知道嗎?

小張:不清楚。

記者:那你為什麼說是那個男的要揹小孩走呢?

小張:那個小孩無辜啊,眼睛望著我,以為就是這麼回事。

記者:是以為小孩在向你求助?

小張:有這個意思。

記者:你怎麼判斷是在向你求助?

小張:他的手(舉起右手揮動)這樣舞動了一下。

記者:然後你做了什麼動作?

小張:我就去抱了一下,然後就打了我,眼鏡都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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