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調對接解民憂 四起事故一日清

法律 交通 骨折 轎車 舒城縣人民法院 2017-06-16

訴調對接解民憂 四起事故一日清 “訴調對接中心的成立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利民,無需進行開庭我們就把事情解決了,太方便了。”6月1日,四起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在訴調對接中心辦公室發出了這樣的感慨。當天,舒城縣人民法院訴調對接工作室成功調解4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16年10月21日16時55分,被告張某駕駛小型轎車沿桃溪路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桃溪東路與三南路交叉口處,不慎撞到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造成兩車受損和乘坐吳某車輛的四位當事人受傷。經舒城縣交通事故警察大隊現場勘查後認定被告張某和吳某負本次事故同等責任,四位當事人無責。四位當事人受傷到均被送往舒城縣人民醫院救治,經診斷,四位當事人鎖骨均有不同程度骨折,胸部外傷,其中三位當事人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構成傷殘等級十級。事故發生後,被告張某沒有支付醫藥費,對本次事故造成的其他損失也沒有給予賠償。2017年4月份、5月份,四位當事人分別起訴來院要求被告張某賠償各項損失合計290000餘元。四起案件交由訴調對接中心調處,訴調解中心法官找到原、被告進行詢問,瞭解案情始末,為了四位當事人都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賠償,調解法官進行合併處理,集中調解。6月1日兒童節當天上午,四起案件在調解員的努力下得到及時化解,原、被告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當天上午訴調對接辦公室充滿了歡笑聲,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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