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3年23件涉虛假訴訟案 民間借貸成“重災區”'

法律 民法 刑法 不完美媽媽 浙江新聞 2019-08-26
""甌海3年23件涉虛假訴訟案 民間借貸成“重災區”

誰在打假官司?昨天上午,甌海區人民法院召開近三年打擊防範虛假訴訟行為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虛假訴訟案的有關情況。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當事人或虛構案件事實,或捏造法律關係,或偽造訴訟證據,製造假案子、假訴爭等。據甌海區人民法院數據統計,2016年以來,該院查處涉虛假訴訟案件23件、36人次,其中民事制裁11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處理8人,以虛假訴訟等罪名判處14人,涉案金額達5000多萬元。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由於案件事實簡單、合同履行路線短促、成訴證據要求低、借據偽造較為容易等,民間借貸糾紛成為虛假訴訟的“重災區”。

2017年,甌海人潘林某和其子潘良某陷入民間借貸糾紛,因無力履行還款義務,名下財產即將被法院處理。為介入財產的分配,獲取、截留執行款,潘林某和潘良某惡意串通朋友周恩某,共同偽造借條200萬元。此前,潘林某確向周恩某借款200萬元,但已償還100萬元。周恩某拿著偽造借條,隱瞞此前清償部分的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潘林某與其子償還本金200萬元及利息。經法院調解,約定由潘林某、潘良共同償還。2018年2月,周恩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製作上述財產的分配方案中,其中周恩某因上述虛假訴訟,佔有分配款306400元。在周恩某準備領取該款項時,三人偽造借條、隱瞞債務清償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暴露。今年6月,潘林某、潘良某、周恩某犯虛假訴訟罪被判刑。

也有人膽大冒充他人身份提起民事訴訟。李某瓊和男子任某同居生有一女,雙方對同居期間所生育的女兒,歸誰撫養,產生糾紛,故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予以調解。李某瓊長期在外省生活,便找到長相相似的妹妹李某雙,把身份證交給她,讓其冒充自己到法院應訴,參與調解。當法官詢問孩子情況時,李某雙含糊其詞,引起懷疑。李某雙、任某分別被司法拘留15日。

甌海法院提醒,切莫心存僥倖,輕信他人承諾。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偽造、毀滅證據,惡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逃避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人民法院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面對他人提起的訴訟,也切莫心存抗拒,拒絕到庭應訴,影響自己對合法權益的維護。

(原標題《甌海3年審23件涉虛假訴訟案 民間借貸是“重災區”》,編輯 夏盧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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