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173件虛假訴訟,48人構成犯罪 溫州法院:以民間借貸最為多發,集中於涉財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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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法制報

本報記者 高敏 通訊員 溫萱

為逃避自己向潘某借款50萬元的債務,蔡某甲與母親李某某、堂兄弟蔡某乙共謀,偽造房屋買賣協議和購房款支付記錄,將蔡某甲所有的兩間房屋賣給李某某,在提起民事訴訟後,騙取法院調解書再申請執行,結果蔡某甲和母親、堂兄弟都構成虛假訴訟罪被瑞安市法院判刑……近日,溫州市中院召開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新聞發佈會,通報了16起虛假訴訟案件,像上述這樣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並不少見。

據介紹,2017年至2019年7月,溫州法院共在173件民事訴訟案件中發現虛假訴訟行為,涉及205人,其中134人被罰款、23人被拘留;48人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體而言,近三年來,溫州兩級法院發現的虛假訴訟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歷年所佔比例均不足1‰,說明溫州地區司法環境總體較好,但另一方面也說明由於虛假訴訟的當事人往往互相串通,隱蔽性較高,識別難度較大,目前樂清、蒼南、永嘉發現虛假訴訟的案件數量較多,案件類型以民間借貸最為多發,集中於涉財型糾紛,且手段呈現多樣化,違法犯罪的專業化程度較高。”溫州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丁筱海介紹。

虛假訴訟包括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等行為。虛假訴訟不僅嚴重侵害了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干擾了審判秩序、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還極大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危害嚴重。

溫州兩級法院為有效打擊虛假訴訟,專門圍繞民間借貸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出臺了《民間借貸行為審查工作指引》(試行),將通過變造填空式借據、製造走賬流水、轉貸平賬、假借現金給付、虛構債權人、他人收款收息、惡意製造違約事實、收取高額費用、預收利息保證金等手段,製造證據鏈閉環,虛增債務金額等行為作為民間借貸行為合法合規審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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